市经信局发布通知“机器换人”专项资金接受申报
日前,市经信局发布通知,2014年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项目接受申报。企业登录指定网站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完成前期的申报流程。不过,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奖励项目需要等到每年11月份,集中申报一次。
通知中表示,自2014年9月15日起,企业(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就可登录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59.36.14.31/ujet),进行全年网上申报。相关企业单位可全年全天24小时在网上进行申报,无需到市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跑部门盖公章。市经信局组织现场验收认定时,再一并核实回收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报资料,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申报。
通知中提醒,“机器换人”应用项目可联系咨询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机器换人”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可联系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此外,对涉及定制改造方案、系统集成、设备租赁、人才培训、研发创新、应用推广、检验检测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也参与本次申报。
按照申报办法,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获得专项资助后,相关设备需要加贴“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助设备”的铭牌,这样的设备至少自用五年。其间,若遇特殊情况需转让设备的,须先报市经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