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以来已有59名厅官被查
深圳特区报广州9月14日电(记者 吴勇加 通讯员 粤纪宣)广东省纪委9月12日召开全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广东省改革试点工作,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披露,2014年1至8月,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初核线索12776件,同比增长58.7%;立案7395件,同比增长38%,其中厅级官员59人,均创历年来的新高。
据了解,广东在2014年4月被中纪委列为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地,广东省、市、县三级纪委围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核心,要求“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进一步规范办案、加大办案力度。
黄先耀指出,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是中共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有利于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试点以来,广东初步形成上级纪委监督指导、同级党委重视支持、本级纪委主动作为的工作氛围;线索处置报告和案件查办报告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更加明确、查遗补漏更加有效、配套制度更加完善。
黄先耀要求,要以改革试点推进查办案件,上级纪委更好地指导和促进下级纪委排除干扰、查办案件;以改革试点带动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举措,逐步形成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贵州甘肃吉林共处分6576人
深圳特区报讯 14日上午,中纪委网站发布了贵州、甘肃、吉林三省份今年整治“四风”问题情况报告。贵州、甘肃前八个月立案和党政纪处分各有3148人和528人,吉林上半年党政纪处分2900人。
记者统计发现,截至8月底,三地至少6576人因违规违纪遭党政纪处分。
(法晚)
一些部门对民众利益“麻木不仁”
广东省纪委通报10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深圳特区报广州9月14日电(记者 吴勇加 通讯员 粤纪宣)据南粤清风网今天消息:广东省纪委通报近期全省查处的10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通报显示,深圳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刘来平在办理深圳市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大梅沙某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等事项时,接受他人请托,使该公司以低价得到该地块,造成国家较大经济损失。刘来平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免职处理。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派出所原所长陈显森充当赌博“保护伞”,先后分9次共收取“保护费”23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派出所的名义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505.3万元。此外,陈显森还伙同派出所内勤周润生从“小钱柜”中提取42万元进行私分,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其他8起案件包括: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行政部原部长辛涛受贿、滥用职权案;佛山市南海区西樵中学教育乱收费案;乐昌市教育局原局长李影平利用工程建设受贿案;和平县阳明镇梅埔村委会原主任黄小卡侵吞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款案;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安置区农民公寓项目建设围标串标案;阳东县殡仪馆违规乱收费案;雷州市龙门镇陈二村村民小组干部陈仕文、袁行明、袁行栋贪污扶贫救济款案;广宁县木格镇党委委员、册田村党支部原书记周炉金私设站点乱收费案等。
广东省纪委称,上述案件的查处,暴露了一些部门和官员对民众利益麻木不仁,对中央和广东省的三令五申心存侥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生在民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露头就打,决不姑息,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件,使纪律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向全社会释放出执纪必严的信号。(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