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废除6项地方性法规
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拟废除《广东省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规定》等6项地方性法规。相关制度取消、被新法涵盖等成为主要废止理由。
建议废止法规
1《广东省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规定》
理由:劳教制度已废止。
2《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
理由:条例实施已近三十年,经济特区的范围和管理方式已经改变,该规定滞后于当前社会形势和边防管理模式。
3《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理由: 主要内容被新法涵盖。
4《广东省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理由: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很多条文已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
5《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理由:部分条例与上位法冲突。
6《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
理由:不能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记者 罗琼)(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