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举报暴恐犯罪 举报线索实行物质奖励

万象   来源:东莞日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9-03 11:15:17
  公民举报暴恐犯罪 举报线索实行物质奖励

  为充分调动公民检举揭发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广东省公安厅13日公布公民举报暴恐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对公民举报的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实行物质奖励方式,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警方视线索发挥的作用、效果分别给予2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经市政府同意,东莞市公安局制订了《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公民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办法》向社会公布。公民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东莞市公安局将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50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其中,一级线索奖励5万-50万元人民币)。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办法》旨在呼吁广大公民参与到打击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在全市形成打击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氛围。
 
  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界定
 
  《办法》所指的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指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发现涉恐可疑人员、事件、物品、车辆、场所等情况,对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公民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广东警方举报:境内外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成员,针对境内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境内外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成员在境内的落脚点、关系人及其物品、资金、行踪类的线索;组织宣扬极端思想及制作、储存、传播、散布暴力恐怖活动音视频、宣传品的线索;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小型航空器或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的线索;偷越国(边)境或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个人扬言或着手准备采取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其他涉嫌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举报途径
 
  公民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拨打110或辖区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举报;
 
  (二)通过东莞市公安局“平安东莞”公共微博平台举报;
 
  (三)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通过“东莞警察网”违法犯罪举报信箱举报;
 
  (五)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直接举报。
 
  举报线索如何评级
 
  东莞市公安局对公民举报且被采用的举报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案件性质等进行等级评定。
 
  一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
 
  二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
 
  三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
 
  奖励标准和领取方式
 
  为充分鼓励公民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东莞市公安局将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50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其中,一级线索奖励5万-50万元人民币,二级线索奖励2万-5万元人民币,三级线索奖励5000元-2万元人民币),若公民提供的线索对防范和侦破暴恐案件贡献特别重大,超过一级线索的,奖励金额将不设上限。
 
     举报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已核实或正在侦查的;举报人为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公务人员,以及其他在公务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工作人员,或举报线索由上述人员提供的;同案犯检举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况。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举报人到负责立案的公安机关或其委托的公安机关领取奖金。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及委托手续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公民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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