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广东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至10月中旬开展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重点检查中发现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从重从严处理,先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方案》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或者私分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方案》还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此外,还突出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记者 严俊伟))(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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