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二人民法院跨省扣划执行款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8-07 09:05:40
  东莞第二人民法院跨省扣划执行款
 
  沈阳某铝业公司东莞分公司的焊工刘某因工受伤,公司在沈阳总部坐拥1500万元存款却拒付其8万多元工伤赔偿款。昨日,记者从东莞第二人民法院获悉,经该院执行法官跨省执行,不仅成功扣划了该公司8万多元执行款,还扣划了10万元作为罚款。
 
  40多岁的男子刘某在沈阳某铝业公司东莞分公司承包的东莞某大厦部分设计及安装项目处上班,负责安装铝板。2013年5月,刘某工作时受伤,后被送医院治疗。同年10月,刘某被认定为工伤。一个月后,刘某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铝业公司拒绝支付刘某在医疗期的工资,并拒绝赔偿。
 
  2014年1月,刘某向东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2014年3月,仲裁裁决铝业公司应向刘某支付8万余元的赔偿款及工资。但仲裁裁决生效后,铝业公司一直拒不履行。刘某无奈之下,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遂前往铝业公司东莞分公司的经营场所调查,发现该公司竟已搬离。执行法官随后与该公司佛山分公司取得联系。该分公司答应与刘某协商解决赔偿款等事宜,但后来并无下文。
 
  2014年7月,法院经过调查,发现铝业公司在公司总部沈阳的银行竟然有1500多万元存款。因担心该公司随时有可能转移存款,执行法官立即飞往沈阳,成功扣划执行款。鉴于铝业公司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法院向该公司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目前,刘某的工伤赔偿款8万余元和法院罚款10万元均已全部履行完毕。  (记者 吕展)(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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