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投改”配套政策出台 一线政府工作人员将转变行政职能
5日下午,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工作的配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后的一线政府工作人员将转变行政职能,从传统的“轻监管、重审批”更多地转向事中和事后的监管。
今年6月初,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提出要推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见真章”,大刀阔斧压减审批时限,探索推动重大项目审批由前期严审向后期严管转变。时隔两个月后,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定》,推出了项目投资审批体制改革的全新版本,东莞也因此成为了全省出台投改细则最早、试点项目最多、操作内容最丰富的城市。
据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份数以千字的《规定》是以“宽的更宽、严的更严、协同推进”三大原则为指导建立政策框架,根据项目投资建设审批的流程,组织配套规定的起草设计。主要内容共有二十条,呈现出审批事项设立、审批管理、审批后续监管等六方面质的变化。
针对这一投改新政,袁宝成指出要辩证地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所谓“宽的更宽”是要划清行政权力的边界,还权于市场,把能够通过市场解决的事项真正交给市场;所谓“严的更严”,就是要管住、管好涉及群众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既要提速又要提效,管得准才能管得好。而在政策探路阶段,要注重总结试点的做法,使一线工作人员从传统“轻监管、重审批”的工作环节中解脱出来,转变行政职能。
亮点一
严禁变相设置行政许可
《规定》提出,不得以登记、备案、年检、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部分事项不得再设置行政审批。投资项目实行审查、审批分离,进一步推进技术审查委托制,明确审查和审批时限。
亮点二
土地出让设“许可清单”
建立全市统一的投资项目编码,贯穿项目审批、招投标、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全过程,实现项目审批的统一管理和实时查询。此外,在土地出让前制定国土、规划、环保、林业、文物、气象等领域的“许可清单”。土地出让时,项目符合“许可清单”范围的,无需办理其余事项审批。(记者 文聪)(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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