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转型升级或扩容提质是东莞镇改市本质内涵
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近日联合发文,启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将重点放在镇改市工作上,将选择镇区人口在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对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副所长左晓斯撰文,支持东莞争取“镇改市”试点,称东莞各镇“由镇改市水到渠成”,全面转型升级或扩容提质是东莞镇改市的本质内涵。
尽管官方并未明确透露是否申请“镇级市”,但东莞对于“镇级市”的提法显然并不陌生。去年5月,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优化我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座谈会透露,珠三角有条件的中心镇或特大镇将逐步升格为“县级市(镇级市)”,赋予城市的管理权限和发展条件。对于东莞而言,所有镇街基本具备升级“镇级市”的基础条件,且经济实力不可小觑,对此跃跃欲试在所难免。
事实上,升级“镇级市”所带来的,主要是镇级政府管理权限的变化。而早在数年前,东莞就提出了与此思路几乎一致的扩权强镇。2009年8月,东莞选择石龙镇、塘厦镇作为试点启动简政强镇事权改革。2010年7月,在全市石龙、塘厦、虎门、麻涌、石碣、厚街、长安、寮步、大朗、樟木头、凤岗、常平、桥头13个中心镇和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3个市属园区全面推开改革。上述镇和园区都能行使部分县级政府事权。
顺应新型城镇化的潮流,各镇街无疑希望在配套制度的保障下,能赋予其更多的城市建设、管理的权限,也赋予更大的责任,切实改进政府服务职能和行政效能。而“镇级市”作为新概念,有可能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破口,带来更多的实质性变革,引人遐想。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东莞走出了一条城乡一体的城镇化之路,城镇化指数达到88.7%,形成了“一中心、多支点”的组团式城镇群发展格局。然而,东莞城镇化并非尽善尽美,其质量和水平亟须进一步提高。去年,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与《中国经济周刊》联合推出了中国地级以上城市城镇化质量排名,其中显示,东莞的城镇化质量名列全国第七位,位居佛山、中山之后。
有专家认为,东莞目前仅是表面的城镇化,包括外来人员市民化等诸多问题,仍需要解决。对于被视为中国城镇化研究样本的东莞,如何从更高层面统筹、引导与布局,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容和提质显得尤其重要,而这恰恰是镇改市的本质内涵。从管理层面而言,行政力量进一步下沉,能更好地形成城市化的成长土壤与发展系统,对于促进镇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镇街若升级后,无疑将提升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可以从更高层面、更大视野谋划发展。
因此,“镇级市”若设立,绝不仅仅是镇长变成了市长,农民变成了市民,“改头换面”之后,将带来权力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分配格局的重组,其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财税制度、公共服务制度、机构制度等标准,也将由“镇”变为“市”,事权、财权等都将与城市公共服务与有效管理的需求相对应。左晓斯称,东莞市委、市政府可能希望借此激活各镇街的发展潜力,顺利实现东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再次腾飞。是否如此,唯有期待。(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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