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举报违章用水可获万元奖励
告老赖,我们就见得多了。不过,“水赖”大家就少听、少见了吧。
其实,在我们身边就有。两年多前,东莞市某物业管理公司(下称“某物业公司”)违章用水被查实,却迟迟欠缴水费。这位“水赖”最终站上了被告席。
看热闹很轻松,不过看数据却有点惊人。据有关统计,2009年12月以来,大市区范围内共发生违章用水行为近1300宗。
违章用水就潜伏在我们身边。要杜绝违章用水,需要靠大家。
在这里,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举报违章用水还可以获得奖励。从去年6月起,市民举报私装水表、无表用水、以各种手段影响水表正常计量、盗用消火栓用水等四类盗水行为,最高可获人民币1万元的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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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供用水纠纷
违章用水遭举报查实 “水赖”站上被告席
水老赖的故事是这样的。
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下称“东江自来水”)与某物业公司存在供用水关系。在2011年12月,东江自来水接到市民举报称,某物业公司可能存在违章用水行为。后经东江自来水调查取证,确认情况属实。为解决因违章用水所产生的欠缴水费及违约金等问题,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签订了《协议书》。
但是,《协议书》签订后某物业公司并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为加大力度打击违章用水行为,维护良好的供用水环境,东江自来水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该物业公司。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1、某物业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前一次性向东江自来水支付人民币105000元欠缴水费和违约金,以了结本案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双方不再就本案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如未按时足额支付款项,东江自来水有权按照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某物业公司已于7月16日一次性向东江自来水支付完全部金额。这意味着东莞大市区供水范围内的第一宗供用水纠纷案正式尘埃落定。
打击查处行动 多管齐下加大查处力度
随着自来水用户的增加,蓄意或无意违章用水的现象时有发生。据东江水务24小时供水客服热线96968统计,2009年12月以来,大市区范围内共发生违章用水行为近1300宗,对东江自来水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对此,东江自来水成立违章处理组,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违章用水现象的打击力度。
主要通过组织工作人员加大对供水范围内各个社区管网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用水行为。同时,收集群众举报违章用水信息。
针对违章用水频发的社区和地段进行重点排查,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重点对偏远消火栓巡查,打击违章用水行为,并通过内部员工和客服热线等多渠道收集违章用水信息。
一旦查获违章用水行为,将按照《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责任。
举报盗水有奖
自掏腰包出台奖励办法
举报盗水最高奖人民币1万元
为加强城市用水管理,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城市盗水行为以及拓宽对违章用水行为的监督渠道,2013年,东江自来水、东莞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万江供水分公司(原东莞市万江自来水厂)和东莞市东城自来水公司(上述三间自来水公司合称为“自来水公司”)联合出台了《关于市民举报盗水的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并在2013年6月1日起试行。
《办法》规定,市民举报盗水行为属于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为该地点盗水举报首报人(以自来水公司最早登记的有效举报时间为准),且自来水公司成功取证的,将按实际到账追缴水费金额的30%对首报人给予奖励,单次奖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
有市民会问,哪些行为属于盗水行为,可以举报的呢?东江自来水有关负责人说,市民发现有私装水表、无表用水、以各种手段影响水表正常计量、盗用消火栓用水四种盗水行为可以向自来水公司举报。
自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东江自来水接到市民举报盗水取证成功的有5宗,均属于无表用水行为。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东江自来水对举报人进行了奖励。
供水管理办法
市出台供水管理办法
严惩供水违法行为
为严惩违章用水行为,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理利益,市政府在今年2月19日颁布了《管理办法》,并于3月28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了违章用水行为的类型,同时,对相关违章用水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大家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参与举报盗水行为。如果发现有盗水行为,大家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1.致电24小时供水客服热线96968;2.亲临自来水公司的营业厅;3.信件投递;4.登录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djsw.com.cn。
几种较常见的违章用水行为
1 未按照规定缴纳水费的行为;
2 转供或者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3 擅自迁移、更改、损坏、拆除、改装、盗窃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4 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行为;
5 擅自盗用消火栓取水进行私人活动的行为;
6 擅自以各种手段影响水表正常计量(包括使水表逆行和停行)进行盗水的行为。
其他违章用水行为
1 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的行为;
2 在规定的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3 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行为。(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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