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和广州市财政部门获悉,从2014年6月1日起,广东省营改增试点扶持政策暂停执行,暂不受理财政扶持资金申请。之前,广东对营改增后月均增加超过1万元的试点企业,由财政对增加的税负全额补贴。
近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印发《关于调整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该通知透露,广东省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执行到2014年5月31日。今后根据试点情况确需再给予扶持的,另行报省政府批准。
通知表示,对2014年1月至5月月均税负增加超过1万元的试点企业,仍有补助,但补助标准降低至税负增加总额的80%。通知提醒,各试点企业应于7月30日前按财政扶持资金申请程序,一次性申请2014年1月至5月财政扶持资金,逾期不补。广州市财政局表示,如果此前已提交2014年1-3月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只需补充所缺月份的申请资料。(记者 占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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