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改革启动
继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实施后,我市启动对另一项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改革。昨日,市质监局组织召开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改革动员会,会上明确了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权者”第一责任,并建立安全责任保险体系,逐步实现投保全覆盖。同时,我市将对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实行分级监管,被列入C级的运营使用单位,将实施挂牌跟踪督查,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
将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责任保险体系
此前,我市经过两年的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积累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共性经验,此次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改革就是对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经验的推广。
目前我市有233台大型游乐设施,分别由44家单位使用运营。此前,质监部门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在游乐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环节严格把关,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风险;二是督促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安全监管改革的一个重大措施就是首次明确了权责关系,落实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权者”第一(首负)责任。
市质监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大型游乐设施的所有权者就是使用权者,但是当所有权者通过合同、委托书等方式确定其他管理公司为使用权者时,即所有权者和使用权者非同一主体时,落实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权者’第一(首负)责任就尤为必要。”
根据安全监管改革的内容,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权者”就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登记的使用单位。
此外,安全监管改革中,将建立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责任保险体系。通过形成大型游乐设施投保联动机制,对设备及场地的相应风险和保费费率进行评估,引导运营使用单位购买相适宜的险种。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投保遵循的是自愿原则,我们主要通过鼓励、引导,逐步实现投保全覆盖。”
将公开曝光列入C级运营单位
此次安全监管改革中,市质监局还专门出台了《东莞市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的分级监管进行了细化。
根据《办法》,将对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进行年度计分,每次检查总分值为100分。第一个计分周期是从2014年7月10日到2014年12月31日,此后则都以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计分周期。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在一个周期内平均分值≥90分为A级,70份≤平均分值<90分B级,小于70分为C级。
在监管细则里面,检验有效期、配备持证操作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等,都作为检查内容。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质监局每年会通过媒体或官网向社会通报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的分级名单,方便市民查询。”
出现三种情况运营单位将被评为C级
一旦出现作业人员无证操作、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发现安全部件异常未及时消除还继续使用等情况,运营使用单位将被直接评为C级。
根据《办法》,列为C级的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将加大定期抽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涉嫌违法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列入C级,将对外进行公布,并实施挂牌跟踪督查,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
提醒
出现故障 不要盲目自救
暑假来临,游乐场所迎来了旺季,青少年成为了游乐场所的主要消费群体,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市质监局提醒,在乘坐大型游乐设施前,要注意观看“警示牌”及“乘客须知”等标识,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在乘坐中,不得将手、胳膊、腿等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设备外部,不得擅自解开安全带、安全杠等安全保护装置;如出现故障,要耐心等待救援,不要慌乱,更不要盲目自救;游玩结束后,要在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帮助下有序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