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埔海关驻长安办事处陆续为获得财政部批复的辖区内4家外商投资企业,成功办理了“进口设备税收先征后返”政策性退税手续,共核准退税额近600万元。
据介绍,“进口设备税收先征后返”政策是在特定时期(2002-2007年),国家为鼓励企业出口,提高“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对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所需进口的设备依法享受税收先征后返。
海关长安办副主任刘湘怀表示,自2013年“先征后返”退税工作开展以来,海关长安办高度重视,将“先征后返”工作提上重要议程,作为该办重点工作来抓。这一退税工作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较长,涵盖财政部、海关、省国税局、省财政专员办、地方政府商务部门和国库等多部门。
“我们企业是第一次办理这种先征后返退税,急需用于生产投资,海关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把这笔退税款批复了下来。”对于海关长安办办理退税的效率,东莞胜百吉鞋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很满意。(记者 卫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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