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新政在莞全面实施

万象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7-02 08:25:35

  自7月1日起,多项新政在莞全面实施:民以食为天,今后生产的膨化食品里不能再用含铝添加剂了。在社会保障方面有两个调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如果新莞人返乡就业,养老保险的跨地区衔接将有据可依;而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要求领取失业保险必须每月到社保部门办理验证手续,否则将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此外,市民的知情权将进一步扩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被要求7日内上网公开,但东莞各级法院普遍反映“这个有点难”。交通方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汽车本拟在环城路限行,因社会风险评估未完成暂缓。

  领取失业保险需每月验证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社厅

  实施日期:

  2014年7月1日

  主要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必须每月到社保部门办理验证手续,如果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将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将被视为重新就业。

  出台背景:

  这是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载明的条款,作出的新规定。

  执行者说

  虽然按月验证手续有些麻烦,但是这是省里的统一规定,我们要遵守执行。同时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我们也会积极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向上反馈。——— 东莞市社保基金中心副主任麦瑞玲

  新政解读

  新规严在哪里?

  1、每月验证:失业人员应当凭身份证、失业证或者流动人员就业证,每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2、如实报告:出现重新就业、移居国外、应征服兵役、或达到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等这些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都应该如实报告。

  3、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提醒

  从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从当月发放调整为次月发放。过渡期内7月1日前已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且在2014年7月仍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其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8月发放,但其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仍然按照原办法进行。

  申领手续

  1、失业人员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

  2、社保机构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付待遇并发给《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

  3、失业人员凭借社保卡或者存折等证件,于此月的15日后,到当地所在银行的任一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注:领取手续不分户籍,原先逾期办理申领手续扣减待遇的规定已经取消。

  异地务工者返乡 养老保险衔接有据可依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社厅

  实施日期:

  2014年7月1日

  主要规定:

  缴费满15年,可转入当地职工养老保险;2类险种衔接,缴费年限不一定能叠加计算。

  出台背景: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

  执行者说

  一般来说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是按照个人工资为基数交的,缴纳的保费多,退休后享受的待遇也更好一些。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比较低,负担比较轻,但退休之后的养老金则较低一些。——— 东莞市社保部门工作人员

  新政解读

  缴费满15年,可转入当地职工养老保险

  1、根据该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该办法也规定,“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个案:

  比如湖南人李先生,他在东莞打工并参保10年后,回到湖南老家就业,他如果在湖南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5年以上,那么他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如果他回到湖南后并没有找到单位,而是回乡务农,那么他就只能参加当地的城乡养老保险,那么他退休后享受到的养老待遇,也是按照居民的养老保险标准来发放的。

  2类险种衔接,缴费年限不一定能叠加计算

  1、在进行养老保险的跨地区转移时,一般只转移原本个人账户里缴纳的资金,而原先单位缴纳的保费由于直接纳入当地统筹基金,所以并不能随本人转移。但参保人不用担心,这并不会影响到其养老待遇,社保转入地也有统筹基金供调配发放给符合条件的退休参保人。

  2、原则上来说,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享受的待遇越高。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则可以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膨化食品将不能沾“铝”

  发布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

  实施日期:

  2014年7月1日

  主要规定:

  1.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2.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3.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出台背景:

  含铝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于食品生产环节。

  执行者说

  就算口感不够以前用含铝添加剂时好也没办法了,今后含铝食品添加剂不能销售生产了。——— 东莞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

  新政解读

  口感下降食品生产也不能含“铝”

  东莞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之前根据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含铝添加剂是被允许使用在膨化食品之中的,但被严格控制了使用量。

  新政出台后,目前仍在保质期内的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仍能销售,但是新生产的膨化食品里却不能再用含铝添加剂,食品生产环节将一律封杀“铝残留”。

  “就算口感不够以前用含铝添加剂时好也没办法了,今后含铝食品添加剂不能销售生产了”,东莞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透露,今后市面正规生产环节只剩不含铝的食品膨松添加剂了,从根源上将斩断糕点“铝残留”的风险。

  现状

  糕点两次抽检合格率仅两三成

  去年5月13日,东莞市食药监局公布当年第一期食品抽检结果时,糕点的合格率只有30%,不合格的店家还包括不少五星级酒店。而紧接着追加抽检的第二批次糕点结果,合格率更是只有22%。东莞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梁少华对此曾吐槽,“抽检结果让我大跌眼镜。”

  造成东莞餐饮糕点合格率奇低的“罪魁祸首”正是含铝添加剂。东莞市食药监局食品科赖科介绍,当时市面上有含铝和无铝的两种膨松剂,无铝的价格相对较高,但含铝的膨松剂效果相对较好,面点师习惯了凭经验用手抓放来控制用量,容易造成铝残留超标。

  “南北食客口味不同,也是东莞餐饮企业不肯弃用含铝添加剂的原因”,该局工作人员透露,自从严查糕点“铝残留”后曾收到酒店和旅游饭店协会反馈称,使用无铝添加剂后,不少食客吐槽糕点质量下降。因为含铝添加剂做的糕点口感会更好,南方人就是喜欢松脆的口感。

  新问题

  食品抽检因职能调整而拖延

  目前东莞餐饮环节是否仍存在“铝残留”超标?对此,市食药监局办公室回应称“近期并无针对糕点铝残留的抽检”。该局一名内部人士解释称,因抽检对象和项目太多未必样样普及,更重要的原因则是“机构改革之后,食品抽检的经费没有对接落实妥当,所以很多抽检拖到现在都没做”。

  据南都了解,之前食药监局抽检餐饮环节食品样本都是外判操作,去年年底之后,质监系统食品生产监管科并入食药监系统后,至今不同部门之间的抽检经费、招标程序和质监系统实验室归属等问题仍在磨合。

  生效裁判文书7日全上网“有点难”

  发布部门:

  广东省高院

  实施日期:

  2014年7月1日

  主要规定:

  要求全省法院自今年7月1日起,除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案件外,生效裁判文书一律在生效后7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出台背景:

  广东高院发布《广东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实施细则》

  执行者说

  “对于以上的技术处理,目前只能靠人工手动处理。一份裁判文书几千上万字,手工操作效率很低,影响上网进度。”———东莞某基层法院相关负责人

  新政解读

  受人员技术限制新规难全面实施

  东莞一个基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国家规定,每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前都需要经过技术处理:离婚案当事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证人;被判三年以下徒刑的被告人等等,都需要匿名处理。此外,涉案自然人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相关信息等等都不得公开。

  案多人少是东莞法院存在多年的难题,人手不足也是裁判文书无法及时上网的一大因素,如第二法院安排3人对裁判文书进行技术处理,但还是跟不上进度。

  此外,第一法院还表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还可能会受到涉案当事人的压力,“曾有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以裁判文书上网侵犯其个人隐私为由,强烈要求法院将上传的文书撤回。”该院预计,今后可能会有更多涉案当事人,会对该项制度提出反对意见。

  现状

  多数文书两三个月后“触网”

  南都记者统计今年1月1日至6月27日东莞各级法院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数据发现,上半年各法院公布生效裁判文书7256份(近年东莞法院每年审结案件数量过10万件,统计数据可能略有误差)。

  从上网公布时间看,绝大多数文书都是在生成后两三个月内在网上公开,有部分甚至半年后才在网上公开,少数在一个月内在网上公开。大多数文书都在今年上半年某几个节点集中上网公开,有的法院2月两天内集中上网公开1200多份。

  不过,根据广东省高院今年4月份的相关通报,东莞中院生效裁判文书上网量居于全国中级法院前十名。

  环城路限行暂缓

  按照东莞市环保限行实施方案规定,7月1日起,将实行第四阶段环保限行,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在环城路上行驶。但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因为还没有完成对东莞市扩大环保限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因此决定暂缓实行第四阶段环保限行。

  尽管前期的风险评估尚未完成,但据东莞环保局透露,6月25日,东莞23套环保抓拍电子系统正式启用。东城街道最为集中,有12个点分布在此。南城也有4个,莞城、万江、高埗各有2个,石碣镇有1个。截至6月25日下午3点,黄标车抓拍系统抓拍车辆128865辆,其中黄标车1373辆。

  该电子系统就像拍摄闯红灯的摄像头一样,能够清晰地拍下车身的图片,并记录车辆的车牌信息。违反环保限行的车辆,一旦被抓到,交警部门将罚款200元并记3分。

  目前东莞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25万余辆,其中还有5%,即6万余辆机动车尚未领取环保标志,且基本都是新车。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这6万余名车主,请尽快前往全市24个检测点领取环保标志。“尽管车主无须将环保标志贴在挡风玻璃上,但必须随身携带,以防路检的时候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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