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东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70元”的标准,可以计算出东莞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和月缴存额上限。据此, 东莞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013年度的23753元调整为17863元。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 2013年度的9501元调整为7145元。
该中心提醒,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10元。在执行时间段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从调整之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则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