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液化石油气购气成本有所下降,市物价局结合市场供求情况,决定从2014年5月23日起,调整我市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其中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118元/瓶调整为112元/瓶(净重14.5公斤,不含送气费),每瓶下降6元。
另外,我市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到户销售价格也作相应调整:居民生活用气由现行20.3元/立方米调整为19.2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由现行21.3元/立方米调整为20.2元/立方米。由于气价调整,商住小区抄表周期内执行不同销售价格的,收费单位可按综合平均销售价格(按抄表周内天数比例计算)计收燃气费用。
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销售给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的,批发价格由现行8100元/吨调整为7500元/吨(含运杂费),可以下浮,但不能突破。
省价格监测中心表示,后期,在市场供应充裕和终端需求减少的背景下,预计下周我省瓶装液化气价格仍可能偏弱运行。黄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