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土寸金的城市里“拆旧建新”是不可回避的话题,而“暴力拆迁”则一直以来饱受诟病,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今天上午,东莞城市综合管理局做客阳光热线时透露,当前东莞城市综合管理局正采取“阳光征收”来逐步规范房屋征收工作。
我市已成立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阳光征收”是指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将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法规、工作程序、相关补偿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监督。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钟耀祥介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初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新条例颁布后,2013年底,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全市房屋征收工作。目前,征收办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司法强拆成唯一强制手段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使公共利益征收与商业开发彻底分开。在征收主体方面,新条例规定政府是房屋征收唯一的责任主体,明确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杜绝了以往拆迁公司暴力拆迁事件的发生,同时新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改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强拆作为唯一的强制执行手段。
针对通常成为拆迁争议焦点的补偿标准问题,新条例还规定补偿标准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东莞城市综合管理局将每年对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准予备案,评估机构名单可上该局网站进行查询。
我市城际轨道项目房屋征收已基本完成任务
据东莞城市综合管理局介绍,该局作为穗莞深、莞惠城际轨道和轻轨R2线的房屋征收工作总协调单位,2009年到2012年代表市政府与建设方省珠三角公司、属地镇街签订三方委托征收协议。莞惠项目完成房屋征收面积约26万多平方米,穗莞深项目完成房屋征收面积约15万多平方米,都已基本完成任务,轻轨R2号线完成征收4.7万平方米,完成率79.6%,“十二五”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72.52万平方米,完成率80% 。(记者邵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