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宣布表彰全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市1个单位和2名个人荣获殊荣。其中,市第一人民法院获得了先进单位称号,戴晓敏、杨健获得了先进个人称号。7日,市依法治市办举行表彰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代为颁发了奖状和证书。
记者获悉,成立于2009年的市第一人民法院,负责管辖着包括东城、南城、万江、莞城等主要城区在内的17个镇街的案件,人均年办结案件300多件。该院通过大力推进工作创新,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2012年,市第一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戴晓敏和杨健则是来自基层的公务人员。担任寮步司法分局局长的戴晓敏,爱岗敬业,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工作了20多年,在其出色的工作下,2011年以来,寮步镇无行政败诉案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杨健是大朗镇信访办主任,在促进网上问政网上信访制度化常态化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为大朗镇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记者 黄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