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鼓励建筑配建公共空间

地产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8-03 09:49:30
  东莞鼓励建筑配建公共空间
 
  近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按照“强化导向、以人为本,品质提升、精细化管理”四大理念,重点修订了用地开发控制指标,增补了交通市政设施技术规范,充实完善了建筑工程设计标准等,为今后与新的空间规划体系无缝衔接打下了基础。
 
  东莞以制造业立市,但是东莞目前土地开发强度逼近50%,城市发展深受土地供给困扰,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势在必行。《补充规定》提出优化用地开发控制方面,强化地块指标的管控导向,促进生产经营性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使用,适度放宽产业用地的建筑密度与绿地率控制,并规范工业建筑的高度控制。
 
  具体而言,工业、仓储用地的建筑密度原则上不大于50%,因生产工艺、流程需求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上限;新型产业用地、科研设计用地的建筑密度原则上不大于50%,工业建筑(厂房、车间)占比较高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上限。
 
  滨水地区是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重要空间载体。此次修订强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东莞良好的生态自然基底,维护生态自然格局。《补充规定》完善滨水空间退缩与建设要求,在满足防洪排涝的基础上,从品质提升的角度补充完善了滨水岸线建筑退缩管控要求。修订还体现了公共开放原则,提出临水一线优先布局公园、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开放性较强的公共活动设施用地,形成开放空间节点。
 
  针对东莞市次支路网系统不完善、密度低的问题,此次修订在国家规范基础上适当提高了次干道与支路的道路网密度标准,改善道路“微循环”。同时倡导“小街坊、密路网”,增加慢行交通规划设计要求,逐步营造尺度适宜、以人为本的街道空间。针对东莞当前车辆保有量持续增长、停车难的问题,《补充规定》完善各类用地的停车配建指标,重点提高商业、居住、大型公建设施等用地的停车配建标准。
 
  本次修订还充实完善了建筑设计规则,对建筑物退缩距离、居住建筑间距等计算标准进行简化,为下一步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审查、推动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的审批体制改革奠定基础。值得一提的是,《补充规定》鼓励配建架空公共空间、架空走廊,提升城市慢行出行条件和环境品质,促进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同时降低部分设施配建负担,开放式消防避难空间、既有房屋加建消防和垂直交通等配套设施不计容积率,提高建筑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记者 查雨霏)(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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