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在中山纪念堂举行巡警大队成立授旗仪式。新快报记者 曾泓/摄
今年3月,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李春生到广州实地检查督导维稳安保工作时要求,要进一步充实公开武装巡逻力量,加强一线民警武器警械配备和实战训练,建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常态化武装巡逻机制。后天起,广州警方将正式实施立体化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将有1万警力投入到路面巡逻防控。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快报独家专访时表示,今年以来,省公安厅迅速部署各地将警力压上路面,开展公安武警联合武装巡逻,并启动动中备勤巡逻勤务,屯兵路面执行勤务和备勤,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应对,坚决防止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防止暴恐
部署各地将警力压上路面
去年12月4日,在全省公安机关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李春生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从整合资源力量、坚持打防并举、加大科技投入、科学绩效考核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力度。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将建立完善社会面治安防控勤务等级长效机制,推动机关警力下沉路面巡逻,整合巡警、特警、派出所警力压上路面,增设市局直接指挥的动中备勤巡组,切实增强应急机动巡控能力。同时,建立公安与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常态化工作机制。
●警力调整
机关警力下沉增巡逻警力
投入到路面新增的警力如何通过内部调整实现?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称,近年来,省公安厅通过推动机关警力下沉,实行一警多能,整合治安、巡警、特警、交警、便衣及派出所社区巡逻警力等方式,实现了路面巡逻警力的增长。
目前,全省已有16个地市公安机关开展机关警力上路巡逻工作,由主要领导挂帅,成立专门机构推动,组织各级机关和各警种部门上路,形成“主官牵头负责、专业巡警主导、其他警种参与”的“大巡防”格局。
●装置配备
推进移动警务终端等设备
“省公安厅对巡逻民警执勤应当配备的枪支、弹药等警用武器以及警棍、催泪弹、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等警用器械作了明确规范。”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1994年公安部出台的《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穿着警服,系武装带,佩戴枪支、警械和通讯工具”要求,1994年以来广东巡逻警察一直佩戴枪支执行巡逻勤务。
该负责人称,省公安厅将推动各地为一线治安巡控力量配备移动警务终端、身份证检测仪、视频采集仪、执法记录仪、数字对讲机等设备,应用人像比对、指纹比对等科技手段,推动治安巡控工作的扁平化、可视化指挥调度和智能化、实时化盘查比对,以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治安动态巡控工作成效。
现状
路面多发性侵财案件居高不下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广东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突出、“两抢一盗”等路面多发性侵财案件居高不下。
1.珠三角地区路面侵财犯罪突出
2.较大以上规模城市路面治安形势严峻
3.珠三角地区路面犯罪打防控难度大
对话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
“设置应急巡防警区 确保及时到达现场”
新快报:将在哪些区域设置应急巡防警区?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例如党政机关、中小学、幼儿园和机场、火车站、码头、地铁站、汽车站、公交站点、广场、大型商贸场所等是定点值守和巡逻盘查重点。同时,将辖区划分为核心区域、重点区域、其他区域三类地区,提高路面巡逻处置力量的响应速度,确保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处置。
新快报:“视频巡逻”与“实兵巡逻”联动如何实现?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组建视频治安动态巡控队伍,将监控探头对准高发、易发案区域、主要路口、关键部位,实现天网与地网对接、视频巡逻和实兵巡逻优势互补,并实现视频巡逻和实兵巡逻全天候常态化。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在巡逻防控中“事前防范指挥、事中调度抓捕、事后调查取证”的作用,提高发现、预防、控制和打击路面犯罪能力。
回顾
广东巡警3个时期演变历史
第一时期:1993年成立,2003年覆盖全省21地市
1993年公安部要求组织巡警队伍以来,广东巡警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治安巡控工作逐步从自发性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至2003年底,全省21个地市公安局均成立单独建制巡警支队,县(区)级公安(分)局成立巡警大队。
第二时期:巡警下沉至派出所或分流到特警队
2003年至2010年,随着广东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不断加大,仅仅依靠专业巡警力量已无法担负繁重的巡逻防控任务。部分地市针对实际情况,将市局和县(区)局巡警警力下沉至派出所或分流到公安特警队,不再保留单独建制的巡警支队,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由派出所、特警、便衣和治安协管员负责,逐步从巡警队伍专司转变为多警种部门共同参与,从仅覆盖主要街道转变为社会面全覆盖。
第三时期:治安巡控放在公安全局最基础位置
2010年以来,广东路面发案日趋突出,广东警方将治安巡控工作放在公安工作全局最基础的位置,分别推出以深圳、惠州、东莞、顺德等地为代表的“大巡防”模式,以佛山、阳江等地为代表的“以打促防”模式,以及珠海斗门、中山等地以市局、县区专业巡警队为主导、其他社会力量为辅助的模式,有效压减路面违法犯罪活动,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处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