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松山湖巡回审判庭揭牌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4-25 08:57:01

  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松山湖巡回审判庭正式揭牌设立。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树良副院长和松山湖管委会委员杨朝琴为该巡回审判庭揭牌,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程春华、部分法官及松山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揭牌。

  知识产权松山湖巡回审判庭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第一个巡回审判庭,地点设在松山湖图书馆内,今后市法院将不定期在此开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含专利、商标、专著权等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等各类案件,尤其是涉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松山湖园区企业或个人的案件。

  程春华表示,选择在松山湖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主要是考虑几个因素。首先,松山湖是国家高新开发区,园区高新企业多,企业创新活跃,需要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方便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诉讼;其次,通过法官庭审的释法及作出公正的裁判,让园区企业人员亲身感受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更加认识知识产权重要性,也方便企业学习诉讼知识和技巧。

  陈树良称,市中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的设立,加上之前市第一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庭前来松山湖,这样松山湖就有了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判机构,将进一步推动园区法治环境,尤其是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建设,为园区引进国内外知名大企业项目提供良好的软环境。

  凯悦诉名冠金凯悦案最后一次庭审:

  双方未能和解

  再给15日时间调解

  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松山湖巡回审判庭设立后举行的第一宗庭审,是备受关注的原告凯悦国际酒店集团诉被告金凯悦大酒店、名冠金凯悦酒店公司等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四案,之前两次开庭,法院称昨日是最后一次庭审。

  原告诉称,原告使用其独创的“HYATT”及对应中文“凯悦”为原告在中国的企业字号和注册商标。被告广东名冠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广东名冠金凯悦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或金凯悦大酒店等未经凯悦国际授权许可,擅自在其提供的酒店服务、酒店配套设施及配套用品,以及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金凯悦”标识及文字的行为侵犯了凯悦国际享有的“凯悦”及“HYATT”等三个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故意使用凯悦国际的字号“凯悦”作为企业名称并注册使用,误导消费者以为其提供的酒店服务为原告提供或与原告相关联,从中获取不当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凯悦”字样、停止使用“凯悦”商标的行为、每案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人民币200万元等,4宗案件共计800万元。

  而被告方反驳称,原告所指的天津凯悦在1986年的成立时间存疑,要求凯悦酒店提供工商登记资料,但对方却无法当庭提供。对于天津凯悦是否为凯悦酒店所有,被告方也提出质疑,最后凯悦律师称当初天津凯悦为授权许可开业,并非凯悦集团所有。名冠集团1999年便在内地申请注册了“名冠金凯悦”商标,并在2000年得到了工商部门的核准,2005年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还认定“名冠金凯悦”为广东省著名商标。而凯悦酒店在内地到2004年才申请注册,直到2007年5月14日获得核准。

  经法庭组织调解,被告同意不再使用“金凯悦”名称及商标,承担涉及寮步金凯悦案的一半诉讼费用。原告坚持要全部一同调解,名冠金凯悦涉及“凯悦”也需要改。双方最后请求法庭再给予一定时间调解。

  合议庭最后同意再给15日时间调解,否则直接判决。(李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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