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计划在社区增设“社会救助窗口”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4-23 08:01:04

  本报讯昨日下午,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召开全国、全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市设分会场,副市长鲁修禄等收看收听了会议。

  今年5月1日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首次将救急难、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纳入行政法规。记者获悉,东莞计划将各村(社区)居委会民政窗口业务中有关救助的部分独立出来,增设“社会救助窗口”,畅通村民、市民急难救助渠道。

  会议要求,全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编制好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兜住民生底线;同时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坚持“保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会后,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全市有低保对象9396户、2055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9%。

  “我市临时救助工作无论在制度建设上,还是保障力度上均居全省前列。同时,今年市民政局将对该《办法》重新进行修订,已报市政府审定。”该负责人透露,接下来,为方便困难群众办事,东莞计划将各村(社区)居委会民政窗口业务中有关救助的部分独立出来,增设“社会救助窗口”,畅通村民、市民急难救助渠道。

  据悉,目前,东莞已将年人均收入低于6120元的城乡居民纳入低保范围,且城乡绝大多数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和绝大多数因病、因灾、因残、因老、因孤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低保范围,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东莞的低保标准正逐年提高,目前我市低保标准为510元/人/月,城镇低保人均补差412元/人/月、农村低保补差360/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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