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精品示范村拟一次性补助千万元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3-13 10:56:21
  特色精品示范村拟一次性补助千万元
 
  认定为“特色精品示范村”,每个村(社区)补助1000 万元!3月11日,市农业农村局公布《东莞市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众可在2020年3月25日前提出意见。
 
  根据安排,东莞市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市财政设立,并列入每年度的市级财政预算,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采用奖励或补助的方式, 用于支持各镇街开展“干净整洁村”“特色精品示范村”“特色精品村” 创建工作(以下统称“美丽乡村创建”)。
 
  根据《东莞市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项资金奖补对象,包括开展“干净整洁村”创建的 70 个次发达村(社区),以及开展“特色精品村”创建的 120 个村(社区)。其中,已列入市第一批、第二批美丽幸福村居市级特色连片示范区创建且已获得市级财政奖补的村(社区),不再享受该专项资金的奖补。
 
  专项资金对于补助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对创建“干净整洁村”的次发达村(社区),市级财政补助每个村(社区)100 万元。 对创建“特色精品村”的村(社区),市级财政补助每个村 (社区)500 万元。 开展“干净整洁村”创建的次发达村(社区),在正式启动 创建工作后, 由市财政按应补助金额的 50%先行预拨 至镇街财政分局,剩余的50%在通过验收后再拨付。
 
  而对于按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率先创建达到“特色精品村”的前50个村(社区),原则上在本办法出台一年内完成创建,市将认定为“特色精品示范村”, 并由市级财政按每个村(社区)10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开展“特色精品示范村”“特色精品村”创建的村(社区),在通过验收评价后,由市财政 将奖励资金一次性拨付至镇街财政分局,再由镇街财政分局按规定 拨付至相关村(社区)。
 
  对于存在以下四种情况的村(社区),其补助标准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具体补助标准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
 
  (1)与相邻的一个或多个村庄串连起来,统筹开展连线连片特色 区域建设,跨村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品质提升工程,构筑美丽乡村风景线。
 
  (2)位于高速路、快速路、高铁、城际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需要对村庄环境进行全方位、大面积、高标准改造提升,打造成为我市对外展示的“窗口”。
 
  (3)拥有深厚的历史人文资源或独特的山、水、田、林、湖等自然资源,需要对历史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利用,打造成为具有岭南风貌或乡土特色的示范样板。
 
  (4)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村庄建设项目。
 
  此外,对于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特色精品村”的村(社区), 除“一事一议”项目外,镇街财政要按照不低于 1:1 比例配套进行补助。对于次发达村创建“干净整洁村”“特色精品村”或“特色精品示范村”的财政奖补资金可以叠加计算,其他村(社区)创建“特色精品村”或“特色精品示范村”的奖补资金不可叠加计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上限资助。(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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