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调整

国内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2-18 11:58:34
  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调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确保广大科研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科技部办公厅正式印发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后,北京、广东、山东、内蒙、河北等省市陆续结合本省市实际调整了本地科技计划执行和验收期限。
 
  北京日前正式放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执行和验收期限。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课题),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此延期事项无需承担单位单独申请。在此期间承担单位完成项目(课题)任务的,可立即启动验收和审计工作,提交验收材料。相关研究人员在申请新项目(课题)时,限项时间按原任务书实施期结束时间为准。
 
  根据北京相关科技部门的规定,如核心研究团队身处疫区或直接投入疫情防控诊治一线、项目(课题)实施受到疫情严重影响需要进一步延长实施周期,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主管处室提出申请。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不在上述时间范围的在研项目(课题),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延期申请。对于实施期已结束正在准备验收材料的项目(课题),验收期由3个月延长为6个月。已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课题),主管处室组织开展后续工作的时间可在以上时间段内视情况顺延。
 
  无独有偶。近日,广东也优化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具体来看,主要包括实现科技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省科技厅相关业务部门按照便利化原则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确需纸质材料的可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疫情期间,重大项目启动会、论证会可采用视频方式召开;对受疫情影响且完成时间在2019年12月后的在研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并审核,验收时间可按延期六个月执行,项目延期不影响其承担单位及项目参与人员的诚信记录;对确需组织验收的项目,利用互联网技术采取无纸化形式开展验收或委托项目主管单位直接验收;优化项目中期评估方式,加快拨付疫情期间立项项目科研经费。
 
  据记者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广东、山东、内蒙、河北、河南、重庆、云南等多地推迟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为抗击疫情的科研人员开绿色通道。“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按时提交申请,为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开辟绿色通道,对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适时开放申请项目。”河南省科技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据悉,今年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实行无纸化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推迟至2020年3月31日,各主管部门(单位)提交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日。此外,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网上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十四五”重大研发需求征集、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审、2018年度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外专项目申报等工作也将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事实上,除了地方调整了本地科技计划执行和验收期限外,2月12日,科技部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通知,对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包括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验收时间、项目实施周期分别进行了调整。其中,明确要求目前所有处于申报期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在原定时间要求基础上延后30天,同时相应的评审立项工作安排顺延。 而对于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安排调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可将原计划进行的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等工作适当延期,并及时通知项目牵头单位。( 记者 钟源 )( 来源: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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