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企业如何实现“重生”

国内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2-24 11:36:25
  面对区内上市公司金盾集团董事长坠亡的突发事件,以及随后牵连出的近百亿元巨额债务风险,浙江绍兴上虞区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经过一年多的妥善处置,不仅化解了可能引发的相关风险,且集团旗下各公司分别引入重整投资人,各企业做到生产不停、高管不走、员工不散,经营逐步回到正轨。金盾集团的善后处置,为各地走出“谈破色变”的经济风险困局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等金盾系8家公司,是浙江上虞当地优势产能企业,曾多年成为纳税大户。
 
  自2017年开始,因整体行业市场低迷、业务扩张所需资金安排失当、融资财务成本偏高等多方面原因,加之集团董事长周建灿在2018年1月坠亡,金盾系8家公司债务危机迅速爆发。
 
  “金盾集团及关联企业近百亿元的债务,以及集团下辖企业众多员工何去何从,对当地来说是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上虞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王永表说。
 
  面对可能出现的危机,上虞区委区政府立即成立工作组,一方面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另一方面启动破产重整程序。2018年8月,金盾系8家企业先后开始破产重整。
 
  “为防止重整引发关联互保企业风险外溢,上虞区法院围绕‘风险统一把控’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对上述相关公司的审理、执行案件进行集中管辖。”上虞区人民法院院长钱长龙说,统一处置涉金盾系公司的债务纠纷,在重整的金盾系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建立起“防火墙”,有效阻止了金融风险外溢。
 
  目前,金盾案重整程序平稳终止,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方已支付全部资金并完成企业交割,确认债权人已依序获得第一批清偿款,其他重整计划亦在有序进行,地区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在破产重整期间,金盾系企业做到生产不停、高管不走、员工不散,生产销售形势持续向好。2018年,8家企业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比基本持平,达12.6亿元,实现税收7938万元,多家公司还在生产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
 
  2019年5月,金盾系4家实体公司成功引入包括世界500强企业中信泰富公司、中国500强企业申能集团等4家优质企业,为投资人招募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为化解金盾事件风险,上虞区建立党委政府、法院联席专案制度。领导小组分设风险处置、案件侦查、重整重组、风险隔离等6个专题组,从金盾事件发生第一时间至法院受理破产前,各专题小组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保障企业平稳步入重整程序。
 
  上虞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文中说,在破产案件受理前期,由政府牵头负责前期处置,协调解决流动资金,积极安置职工,待时机成熟后再由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过程则由法院主导,负责指定管理人、召开债权人会议、批准提交债权人表决的方案等。
 
  为吸引优质投资人,政府部门会同法院、管理人、金盾系公司等工作人员奔赴北京、上海等多地,向20多家优质意向投资人及时作出专业的法律制度释明,推介展示区政府诚意的招商条件和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意向投资人感受到金盾系公司生产的活力和潜力。
 
  维持企业生产,人是首要要素。为稳定员工,在破产受理当月,当地政府协调补发4000多万元欠薪,消除了员工后顾之忧。
 
  除了保障员工在原来的岗位继续就业,金盾系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员工也得到了妥善安置。39岁的王海明和妻子原是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工人,海豹机械进入清算程序后,他和妻子被买断工龄,并于9月1日开始到金盾压力容器上班。
 
  “像我们这样被买断后到新企业上班的员工占到(清算企业总员工数的)90%多,我的工资现在每个月6500元左右,比原来还多了1000多元,对我们家庭来说也算是平稳过渡了。” 王海明笑着说。
 
  “破产做的是各种利益竞合下的价值取舍平衡工作,除了要遵循法律逻辑,更要符合政策要求、满足当下社会公共利益需求,这是破产工作既能合法、又能平稳的根本基础。”金盾系重整案件承办人上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剑波说,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终还是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去解决。
 
  上虞法院受理金盾系公司重整后,在浙江全省范围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取具备专业履职能力的中介机构担任破产管理人。经过多次论证,确定金盾系4家实体公司“破产不停产”的重整思路,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搞生产,管理人在法院主导下搞破产。
 
  为重新恢复上下游供应链正常运转,有关部门联合管理人向破产公司及相关企业说理释法,从法律角度释明重整期间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以及保障持续性交易,帮助上下游企业建立信任,及时恢复了供应链正常运转。
 
  “我们坚持出清部分价值不高的资产和保护有科技竞争力的优质资产两条腿走路,既帮助企业平稳运营也保障了债权人利益,把握好这两者的平衡在处置企业破产过程中很重要。”赵文中说。
 
  “走市场化重整道路,就是在法律底线的框架内,充分利用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自我决策的优势,绝不越俎代庖。”钱长龙说,为了兼顾不同债权人利益,上虞区法院在制定重整方案时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尝试。例如针对普通债权组,设置三段阶梯式现金清偿,适当倾斜提高小额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有效提高表决同意的人数比例。
 
  针对大额民间借贷债权人,则通过债转股思路,创造性用将来预期收益来化解当前难题,促成担保公司大股东与民间借贷债权人签署和解协议,既化解了该类债权人与担保公司之间的风险,又争取到表决同意的债权金额比例。
 
  2019年6月25日,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所设5个表决组全部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6月底,上虞区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新认为,在金盾案处置的过程中,上虞区坚持法治化和市场化底线,在实质合并等几个关键问题的“选择题”上做出了正确决定,其实践探索为各地走出“谈破色变”困局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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