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闻:昨日,市环保局透露,东莞即日启动“河长制”考核制度。各镇的镇委书记或镇长担任“河长”,负责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河长”治水进度将每月一通报,每年一考核。治污不力,市环保部门将暂停该镇水污染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市生态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河长制”的实行,需要相关部门、镇街通力配合,打破了过去一个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
此外,“河长制”考核结果将与干部任免制度挂钩。这位负责人说,“河长”治污绩效每年一考核,考核结果将同步向市委组织部通报。市委组织部会约谈相关领导干部。如果连续两年治理污染“不合格”,那么,相关领导干部将得到两年内不得提拔的处罚。
下一步,为了保障“河长制”实施,东莞将建立具备水质自动监测及河流流量监测的跨镇河流断面自动监测站,考虑委托第三方开展河流污染整治评估,提高水质监测能力。
(记者 蔡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