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环境“达标” 人为设置路障

国内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2-05 11:03:31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采访时看到一个现象,清河县经济开发区一些路口设置了禁止车辆通行的交通路障。当地群众反映,这些路障是县里有关部门人为设置的,被封区域内有一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其目的主要是通过限制车流量来降低监测点的污染指数。当地一些群众认为,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
 
  记者驱车来到清河经济开发区,沿着新世纪大街由东向西出发,沿路发现在南北走向的岷山南路与新世纪大街交叉口、庐山南路与新世纪大街交叉口均设置了一排交通路障,铁棍串起数个水泥隔离墩将道路封住,任何车辆均无法通行。
 
  类似的交通路障还分布在岷山南路与漓江街交叉口、庐山南路与漓江街交叉口等几个路口。记者注意到,在世纪大街——华山路——漓江街——太行南路这一约0.5平方公里的围合区域,大约有二三十家企业,但仅在华山路与浦江街路口设置了进出口。清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该进出口处竖起了一块牌子:“前方路段禁止货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工程车辆、渣土车辆驶入,监控抓拍、违者重罚”。
 
  记者在浦江街与太行南路交叉口路障处附近,巧遇一位企业主正在倒货,即,将厂子里的货物用小型车辆运到靠近路障处卸货,再装到路障外的货车上。这位不愿具名的企业主气愤地说,“任何货车都不让进来,员工上下班都要从唯一的进出口绕行。形式主义害人啊,白白给我们增加了这么多成本!”这位企业主还说,封路是阶段性的,空气污染严重了就封,今年已经封了三四次了,有的时候封三四天,这次大约是从11月27日开始的,封了好几天了。
 
  记者了解到,环境监测点设置在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办公大院内。而该分局办公地址位于浦江街81号,正好就在被围合的区域内。记者致电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一位接电话的女同志证实了该环境监测点的存在,并称此次封路可能要一个月左右,具体何时解封还不确定。
 
  据调查,清河县及其所在的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对外公布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显示,今年1-6月,河北省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排序),邢台市以数值7.76居于倒数第一位置,空气质量最差;按PM2.5浓度由低到高排序,邢台市以数值78同样处于倒数第一位置。今年10月份,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28,和石家庄并列倒数第二;PM2.5平均浓度由低到高排序,邢台市和保定市并列倒数第三。2018年全年,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浓度均排在全省倒数第二。而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外发布的空气质量状况排名,2017年和2018年,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邢台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连续两年位于倒数第三位。
 
  今年9月以来,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15次调度会议。该市要求,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今年6月,《清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月行动的通知》指出,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面临重回全国倒数第一风险,清河县攻坚月期间要实现两个攻坚目标,一是城区2处空气监测站点的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均要低于市区平均值,且PM2.5浓度同比下降率不得低于15%;二是各镇、经济开发区空气监测站点的PM2.5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要低于城区平均值。
 
  为了让环境监测数据好看一些,在监测站点周围三公里内采取“精准治理”措施、在监测点周围实施车辆禁限行、清扫车重点洒扫等行为在各地屡有发生。早在2017年8月,河北省就曾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三个月的防范和打击人为干扰空气站监测数据专项行动,震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童文胜教授指出,从本质上看,这些行为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存在弄虚作假的嫌疑。环境质量的改善是公众和政府的共同期待,要使监测数据能够真正反映出公众感受,必须彻底解决监测数据“信不过”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把精力真正放在转变经济结构、改善空气质量上。(记者 吴永)(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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