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从2009年4月份开始实施,今年5月31日就到有效期。近日,该办法重新修订,正在征求市民的意见。
在东莞市政府网站上,《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稿》)正在征求大家的意见。记者对比了现行的管理办法,和现在的征求意见稿,两者在大致的内容上没有大的变化,只有一些细微的调整。
比如,在申领收费证明的程序上进行了简化。以前垃圾处理费的执收单位要填写《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申请表》,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同意后,报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后,再到市物价局申领收费证明。现在的《修订稿》就简化了程序,执收单位在填写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申请表》后,可以直接到市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证明。
你对现在的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有什么意见,现在就可以登录东莞市政府网站(www.dg.gov.cn),点击首页的“民意征集”栏目,对该《修订稿》提交建议。《修订稿》如果通过后,将从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