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监测与法律风险防范宣讲活动举行
企业如何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有哪些要求,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11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携手市科学技术协会,举办企业自行监测与法律风险防范宣讲活动。工程技术专家、资深律师与400多家企业的代表面对面,解读企业自行监测政策及法律法规,提升企业自行监测水平。
据介绍,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后,3个月内需完成自行监测数据,并与“全国平台”联网。重点排污企业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及总量、超标排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通过抽检进行监督。
企业自行监测既可以依托企业自己的实验室和人员进行监测,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依据“谁出报告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弄虚作假的人要负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被判刑。企业实施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后,“企业自行监测”成为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企业代表聆听政策宣讲及法律法规解读,进一步增强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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