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将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
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12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10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证照分离”工作部署,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告知承诺制”,充分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
据介绍,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时,对于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并且申请事项无实质变化的,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形式审查方式,对于符合要求的,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无需实施现场评审。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暗访问题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抽查比例,严查伪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等违法行为。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承诺的真实性进行重点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应当撤销相应资质认定事项,予以公布并记入其信用档案。(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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