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砍头息”涉嫌严重违规违法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0-22 10:02:35
  收取“砍头息”涉嫌严重违规违法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在互联网上强制搭售保险”的行为被明确列为整治对象。有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市场中仍存在不少互联网贷款平台通过强制搭售保险等方式变相收取“砍头息”,涉嫌严重违规违法。被迫投保的借款则大都面临退保难、维权难,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
 
  所谓“砍头息”,指的是高利贷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称之为砍头息。近年来,网贷平台收费名目花样翻新,会员费、手续费、服务费、商城返现等手法层出不穷。这些费用本质上都属于变相“砍头息”。许多消费者对网贷不了解,认为互联网金融贷款手续简化,在相应的App上点一点,额度就能下来,对是否有手续费、利息多少可能并不知情。
 
  在小贷行业,“砍头息”是一个屡禁不止的潜规则。虽然监管多次明令禁止,但经过包装的“砍头息”依旧存在于市场。不少“现金贷”以及网贷平台只标明日利率,而将逾期罚金、手续费等信息隐藏在折叠的服务协议中,不透明且高成本的借款条件极易让借款人陷入债务陷阱。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平台使用“砍头息”日趋增多,究其原因在于:一是为规避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四倍或者36%的红线。二是在当前信用征信体系不健全的背景下,平台扣除“砍头息”可先获得利润,除了提高平台收益以及降低潜在损失外,平台收取“砍头息”可以虚增成交额。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明确禁止“砍头贷”、“砍头息”。目前相关法律对民间借贷划定了“两线三区”,两线指24%和36%的年利率。简单来说,年利率在24%以下为司法保护区,按照法律,必须偿还相关利息;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区,这部分利息可以不还;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为自然债务区,如果没还,法院不会受理出借人的追款请求,如果已经还了,法院也不会受理借款人的追回请求。
 
  高利贷利润超高,使得一些放贷公司利用监管的漏洞,在互联网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断变更名字,变换形式,铤而走险获取利润。此次银保监会重拳出击叫停现金贷搭售保险业务,是对平台收取“砍头息”的一项有力打击。借款人遇到类似“砍头息”的情况,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提起行政投诉,也可通过司法或仲裁途径请求确认借款合同中超越法律规定的条款无效。(作者: 吴学安)(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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