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通报“10.12”火灾事故情况

镇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0-17 09:28:45
  清溪镇通报“10.12”火灾事故情况
 
  10月14日,清溪镇在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灾事故现场开“10·12”火灾事故现场会,通报“10·12”火灾事故情况,分析火灾产生的原因以及所暴露的问题,强调全镇要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
 
  清溪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规上企业负责人及代表共约300人参加现场会。
 
  会议首先通报了“10·12”火灾事故情况以及处置经过。2019年10月12日11时28分许,清溪大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警情:清溪镇松岗村上元路172号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接报后,清溪镇迅速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扑救处置。
 
  11时35分许,清溪消防大队5台消防车、20名指战员到场处置。市消防支队立即调动增援力量,塘厦、凤岗、寮步、大朗、谢岗、樟木头、黄江、特勤一中队、常平、战勤保障大队、松山湖共31台消防车、70名指战员,陆续到场。经全力扑救,13时30分许,火灾得到控制,14时30分许,明火被基本扑灭。目前处于现场清理阶段。
 
  经火灾事故调查,起火建筑为一栋三层建筑,占地面积约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100平方米,首层、二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作为车间,三层为钢结构,作为仓库。着火部位为厂房3层仓库,火势向周边建筑蔓延,过火面积约1300平方米。起火原因为厂房第三层仓库南侧包装区域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起火所致,主要燃烧物质为纸品。无人员伤亡。
 
  针对此次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违规搭建、建筑火灾负荷大、电气线路存在安全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易燃易爆物品管控不到位、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等清溪镇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全镇各部门对分管的行业系统内的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逾期不改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场所开展联合执法,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消除;各企业单位要定期对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设备进行更换,落实电气线路专业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对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同时,要着力提高企业内部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企业微型消防站。 
 
  同时,会议还要求各部门要继续抓好消防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并安排社会单位场所、社会群众按批次到科普教育馆参观学习。企业单位要对重点区域和目标人群开展针对性的警示宣传培训,提醒全体员工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主动检查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特别是要组织全体人员定期开展应急逃生和灭火自救演练,掌握正确的火场疏散逃生自救方法。(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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