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颁发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9-27 10:57:51
  东莞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颁发
 
  人如果没有身份证,寸步难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也是一样。今天(9月25日),我市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颁发仪式在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仪式上,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登记赋码,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是国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之一。
 
  据市农业农村局介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我国特有的经营主体。《民法总则》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特别法人。但多年来,这个“特别法人”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管理。
 
  为解决其身份证明问题,从2008年起,东莞由市政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作为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依据。但证明书使用范围和效力仍受到不少制约,社会认受性不足。特别是“三证合一”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证明问题更加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身份证’,连集体新车要上牌也不行。”上述有关负责人说。
 
  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联合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政策文件,有效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证明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整合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凭登记证,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可以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更好地发挥集体的功能作用。
 
  “东莞集体资产规模庞大、经营活动频繁活跃,小到集体新车上牌,中到日常签订经营合同,大到重大项目立项申报,都离不开这个登记证。”上述有关负责人说。
 
  东莞市有2800多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今天领证的是其中的100家,有10家作为代表参加今天的领证仪式。
 
  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的规范管理和发展,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乡村组织振兴的重要内容。各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依法依规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申领使用工作,并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要求,进一步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来源:i东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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