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对四大流域内偷排直排涉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9-02 08:39:27
  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对四大流域内偷排直排涉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让违法企业无处可逃。8月29日上午,在我市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随着一声“出发”,近百名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奔赴现场,对四大流域内偷排直排的涉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此次我市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行动从8月29启动后,将持续2个月时间。仅8月29日到9月1日,就出动175名执法人员,对12家涉嫌违法排污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利剑行动的目标是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超标排污、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直排等生态环境流域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守法经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国家水质考核任务。
 
  整治范围包括茅洲河流域、石马河流域、东引运河流域和寒溪河流域的镇街。重点检查电镀、表面处理、阳极氧化、漂染、印花、洗水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废水回用零排放企业、零散废水产生和转移企业以及“散乱污”涉水企业。其中,对电镀、表面处理、阳极氧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实现检查全覆盖。
 
  为保障行动顺利高效开展,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以蒋亚军局长为组长的东莞市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行动期间,将采取“技术核查”“交叉执法”以及“稽查督导”等执法方法,保障成效。
 
  针对企业在晚上或节假日偷排废水的情况,此次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实施“5+2”“白+黑”错时监管执法,加强夜查和周末检查。
 
  对于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为避免“一刀切”,市生态环境局将分类进行处理。
 
  对于已经办理环保手续的涉水企业,如果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立案查处,对企业符合查封条件的相关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对零散废水收集、贮存和转移不规范的企业,发现直排偷排将严肃查处,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属地分局建立零散废水收集、贮存和转移不规范企业台账,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检查一家,规范一家。
 
  对于“散乱污”企业,除了对存在直排偷排等严重违法的进行立案查处外,对排放废水、废气的无证无照企业将现场制止非法排污行为,并移交属地镇(街)政府进行清理。
 
  此外,对于符合现场查封条件的立即现场查封;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惩环境犯罪。
 
  8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的东莞市悦目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塘厦祥旺分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环保手续,设有切割、研磨、超声波清洗、烘烤、丝印等工序和相关生产设备。
 
  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单位超声波清洗工序时,发现超声波清洗机配套了收集池收集转移,并有零星废水转移联单。但该单位A栋车间的超声波清洗机产生的废水并未接入收集池,而是经管道直接排入下水道排出厂外。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并现场对涉水工序进行查封。
 
  对该单位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一天,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宝石工业区东莞永湖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仓库旁沟渠乳白色废液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市政管网流出厂外。
 
  检查发现,该单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环保手续,设有自动喷漆线、CNC、研磨台等工序。
 
  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东北面一层仓库旁一条沟渠内存在乳白色废液,乳白色废液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厂区内雨水污水管网流出厂外。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 
 
  对该单位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i东莞)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