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两会”前,南都东莞读本推出“待公开”系列报道中,“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手段被重点关注。据最新消息称,广东省高院已制定细则,要求今年7月1日开始,生效裁判文书7日内须上网公开。涉及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需上报经批准才行。昨日记者从东莞各法院获悉,他们目前都在着手准备此项工作。
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广东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2014年7月1日起,除属最高院规定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案件外,全省各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一律要在生效后7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细则》规定裁判文书上网流程为:在裁判文书生效后5日内,法官将裁判文书交由本院信息技术主管部门,经过必要的处理后(如匿名等)在互联网公布,以确保裁判文书能够及时上网;对于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经过合议庭评议、部门领导审核、报送主管院领导批准。记者对比旧规发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开需审批”已完全变为“不上网须经审批”。
为保证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广东高院还将对全省各地法院实行定期检查,将结果向全省通报;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对本院立案、审判、执行及信息技术主管部门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测评,测评情况纳入单位、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匿名等技术处理耗时耗力
记者从东莞中院及三个基层法院官方统计发现,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为东莞各级法院裁判文书集中上网时期。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在各自官方网站上公开的裁判文书合计约1 .6万份。其中除第三法院今年一季度有部分文书上官网外,其他法院官网发布“最新”的裁判文书,还都停留在去年11至12月期间。
但东莞中院及市第三法院在今年一季度有大量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网址为:http://www.court.gov.cn/zgcpwsw/)。该网站去年年底与各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联通,为目前全国四级法院裁判文书统一发布的大型技术平台。
据东莞中院、市三个基层法院介绍,目前他们还没收到省高院有关上述《细则》的通知,但各法院都在积极着手准备该项工作,希望在今年7月1日开始,能顺利实现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准备工作包括改造升级官方网站、统筹安排人手等等。
东莞各法院大都反映称,案件数量多(去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超10万宗)、裁判文书处理繁琐、人手紧是裁判文书上网面临的难题。如市第一法院一年有超过4万宗案件,一年几万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其中需要匿名等技术处理的地方(如离婚案、刑案受害人姓名、当事人家庭住址、银行账户等等),目前只能靠人手工操作,非常耗时耗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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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成年人犯罪等四种情形不宜公开
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它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也是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惟一凭证。一份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的裁判文书,既是当事人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凭证,也是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
生效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就被提出。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及司法解释,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和“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四种情况外,其他生效裁判文书都应上网公开。(记者韩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