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版投改”60条(《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于3月24日正式实施,涉及“投改”的20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迈入“投改时间”,兑现改革承诺。
莞讯网:昨日,市委政研室召开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暨网厅(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建设工作协调会, 20多个涉及项目投资建设审批的部门参加会议,就“投改细则”(《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全面实施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行动员部署,为改革全面实施做最后的准备。
网上办事大厅:
让群众“键盘一按 事情办完”
昨日的会议就投改措施落实的跨部门事项进行了沟通协调,明确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将于3月24日正式全面实施,同时,我市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入纵深发展的新阶段。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全国一流网上办事大厅,让群众“上网一看,一目了然;键盘一按,事情办完”。为此,我市确立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4321”工作思路:4个目标,即以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提高,完成办理事项需到现场次数减少为目标;3个重点,即以项目投资建设审批、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社会事务服务为重点;2个贯通,即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与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相贯通、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相贯通;1个支撑,即以全面、长效、完善的政策体系为支撑。
改革特色:
投改向线上迁移 线上线下贯通
此次“投改细则”出台,为东莞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供了创新蓝本,改变了过去由于部门操作缺失细则、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无法推进的困境。
据了解,东莞是第一个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的实体改革成果向线上迁移的地级市。目前,东莞电子政务建设成果初现,如全面启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发出全国首张电子营业执照。
据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过去网厅建设完全是现有部门流程的电子化,并没有显著地体现便民惠企的特点和实效,此次通过线下改革与线上改革贯通互动,网上办事大厅将更有便民实效。
下一步计划:
让投资者尽快熟悉“投改细则”
市委政研室主任邓涛说,目前东莞改革进度能不能快一些,改革的力度能不能大一些,改革的措施能不能再务实一些,落地的效果能不能再好一些,直接关系到东莞全面深化改革及高水平崛起目标的成功与否。
据介绍,今年我市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大力推进,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将分别完成项目投资建设网上审批、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社会事务服务网上办理等三个重点领域的建设工作。
接下来,东莞将做好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的后续实施工作:第一,优选若干项目,率先试行“投改细则”措施。通过实体项目办理,为各部门的工作衔接、工作改革做验证、做测试。同时,也为群众和社会积累经验,为企业提供模板。第二,做好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改革新情况,使新旧交替无缝对接。第三,拍摄专题宣传片,对每一个投资者进行深入浅出的辅导,让投资者尽快熟悉、掌握“投改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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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研室主任邓涛: 《细则》的出台实现三个“第一” 市委“一号文”出台后第一批重要的配套政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后,东莞全面实施的第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我市今年狠抓《珠三角规划纲要》实施的第一项重大突破。针对《细则》的出台,市委政研室主任邓涛称其实现了上述三个“第一”。同时,他也指出,《细则》标志着东莞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方案正式落地,改革全面启动。 今年初,市委以“一号文”的形式出台《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吹响了东莞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是我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2月27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组织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放在嘴上说的,而必须落实到行动中去,要找准全面改革的突破点、着力点、支撑点,从最关键的问题和环节改起。”参与市委“一号文”起草的邓涛说,《细则》就是市委“一号文”出台后第一批重要配套文件,标志着东莞全面深化改革脚踏实地迈出了第一步。“实施细则所推动的改革事项便是东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抓手。” 《细则》出台,将《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方案》的举措落到实处,使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审批所需要的实际时间将从以前的18个月缩减到7个多月,是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邓涛表示,《实施细则》将带动20多部门及其他部门一系列的重大改革,意义重大;同时也为接下来市委“一号文”330多项改革事项配套落实政策的出台,提供良好的示范和借鉴。 《珠三角规划纲要》中,改革和项目是两大重要抓手。对此,我市作出了积极回应。邓涛说,东莞通过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及系列配套政策的落地,大刀阔斧推动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各部门齐心协力改革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事项,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全面梳理和规范审批办理时限、申报材料、编制审批目录和流程图,逐步实现全流程电子审批,打造项目建设“高速通道”,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使重大项目落地更快,招商更富成效,为珠三角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专家观点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 提高基层办事素质 部门协调一致 改革才能让企业感受到真正实惠 东莞推出的“莞版投改”60条,是在响应中央政府简政放权的号召,通过强化政府治理,对经济进行刺激。在现在中央号召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东莞不做改革,其他城市也会改革,这是机遇也是挑战。 浏览此次的改革细则,每个部门都有其具体的措施,十分细致。我相信越是细致的改革,越能从纸面落到实处,而不是让改革停留在口号阶段,这说明政府部门是有改革诚意的。 以我的观察,投资者为一个项目可能要去好几个部门,盖几十个章。那么,这就要求在改革的过程中,政府能够保证基层公务员的办事素质和效率,不让基层人员成为阻碍改革的钉子。同时,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也是考验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如果停留在过去为一个项目而需要市长来组织部门开协调会的状态,那么改革也是没有效率的。 另外,改革还会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如果部门以“依法办事”为借口,不愿简化审批流程怎么办?特别是涉及工商、公共卫生、消防等公众利益的部门,在审批流程上有严格的规定。这就需要较高层面的领导来解决,由高层审议简化手续时涉及的法律法规,给出指导性意见,避免依法办事与简化审批之间的矛盾,在其中找到平衡点,以免将基层办事人员陷入二者的冲突之间。 如果能做到基层人员素质提高、部门协调一致、法律问题妥善解决,那么改革就能让企业感受到真正的实惠。 |
“红利”逐个数
“其他城市能做到的,东莞一定要做到”
“投改细则”总计近6万字、内含21份文件。“投改”到底会产生哪些“红利”?办事时限发生哪些变化?审批流程将发生哪些“质”的变化?本报记者通过对比改革前后的变化,并以其他开展类似改革的城市为参照,扫描莞版投改“红利”。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凡是其他城市能做到的,东莞一定要做到;其他城市比东莞快的,东莞力争通过改革做得更快一点”并不是一句空话。
【市发改局】 备案手续无需“资金来源证明”
改革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与立项阶段其他审批事项串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申请备案需“资金来源证明”;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发电项目的立项审批实行核准制。
他山之石:在这些领域,国内城市如温州已经提出,简化备案手续,坚决杜绝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而中山亦提出,简化企业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备案手续,完善网上在线备案,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全部改为网上报送,备案系统与工商、公安等系统联网。
改革后:在“投改细则”中,市发改局提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与立项阶段其他审批事项并联办理,同时取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中的“资金来源证明”项目。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发电项目,将环保排放、用地规模、建设工期、投资概算、单位能耗、上网电价、服务价格等作为主要竞争条件,通过特许经营权招标等方式,竞争性选择项目投资主体。
【市水务局】
取消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查
改革前:以前,开展项目环评,市水务局规定,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环评的前置条件,而市环保局也坚持,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此外,改革前,水务部门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评审,同时,水利工程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如此设置前置条件,无疑增加了企业成本,而水土保持审批,效率也得不到提高。
他山之石:参照国内城市厦门,其已提出,除特别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外,一般项目不再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及水利的14个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时限40%以内。
改革后:在“投改细则”中,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共同提出,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这意味着,改革后,取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查。
在“投改细则”中,市水务局提出,除部分对水土保持影响较大的项目外,其他需要审批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由水务部门直接组织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不再召开专家评审会。满足国家、省对水利工程开工条件后,可自行确定工程开工时间。
【市地震局】
一般工程不要求审核抗震设防
改革前:根据改革前的规定,所有项目都需抗震设防审核。
改革后:在“投改细则”中,市地震局提出,除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工程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外,不再进行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抗震设防审核项目范围缩减,缩短了审批时间。
【市规划局】
一般项目无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
改革前:之前,居住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公建类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需单独编制交通影响评价。人防工程审查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建设项目要求提供日照分析校核报告作为规划方案审查的前置条件。
他山之石:国内城市宁波改革提出,除建筑面积超8万平方米的居住类和建筑面积超3万平方米的公建类及大型城市交通设施项目外,取消交通影响评估审查。
改革后:在“投改细则”中,市规划局提出,一般项目(居住类建筑面积小于10万平方米,公建类建筑面积小于7万平方米)无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统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统一论证分析交通影响并提出交通措施。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与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同步办理。一般项目不要求提供日照分析校核报告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的前置条件(具居住特征项目除外)。
一般的项目无需独立编制交通影响评价,这意味着,我市需独立编制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减少了20%~25%。由串联改为并联,压缩了办理周期。
【市气象局】
防雷装置审批压缩工作日60%
改革前:我市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分初步设计审核与施工图设计审核。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评估后进行设计审核。申请材料包括初步设计审核5项、施工图设计审核6项,每一个申请办事时限20个工作日。
他山之石:国内城市宁波提出,除特别重要的建筑物,市级以上计算中心和通讯枢纽等七类以外的项目,不再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作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前置条件。
改革后:在“投改细则”中,市气象局提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初步设计审核与施工图设计审核合并办理,项目建设单位不需要分步提交审批。除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等四类项目外,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不作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前置材料。
如此一来,投资者可节省45%的申请材料,办事时间节省75%(办理时间从40天压缩至10天)。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需要确定后,评估与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步开展,提交材料节省50%,技术机构承诺工作日压减了60%(由60个工作日变为20个工作日)。
【市国土局】
无重要矿床土地不再审批矿产压覆
改革前:凡申请办理土地预审或用地审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有关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其用地申请。对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用地报批材料中也需要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他山之石:国内城市中山规定,单独选址项目中,压覆矿产资源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认定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向上级部门同时报批,并与用地预审同步办理,用地预审意见在前两个事项审查通过后,同一文件出具。已办理批次用地的园区内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个项目,以及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改革后:“投改细则”中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和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查明无重要矿床的项目,不再进行矿产压覆矿审批。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在用地报批材料中不需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市消防局】
推进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
改革前:以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审核备案以规划部门的许可证明文件为前置条件,无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建设单位到消防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需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
改革后:目前,我市是消防设计审核管理改革试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办理,继续推进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技术审查,并如实出具审查报告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行政审批,并按照比例进行抽查。此举使办理的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变为10个工作日。
他山之石:在厦门市,对规模较大、性质复杂的项目,在总平面满足消防安全布局前提下,采取分组团、分进度、分专业进行消防审核。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建筑内部装修的,可申报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并给予受理。
【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
验收事项不再互为前置条件
改革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三个能部门验收事项互为前置条件。不少投资者都希望能取消前置条件,提高办事效率。
他山之石:广州规定,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城市管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审查、危险化学品监管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实行并联验收。
改革后:按照“投改细则”,改革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验收、规划条件核实、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等互不作为前置条件,分别同步进行,提高验收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