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一失信被执行人被再曝新料:还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警方立案

国内   来源:楚北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4-25 11:55:22
  日前,据澎湃新闻报道: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一届人大常委马建平被曝多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而据《邯郸日报》2017年3月27日公布的《邯郸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名单》显示,马建平还是来自该市永年区的48名代表之一。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披露,2016年4月14日至2018年10月23日,马建平9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涉及金额至少6000余万元。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资料显示,马建平9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澎湃新闻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马建平,男,1969年10月出生,现为邯郸市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62%。
 
  另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建发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注册资本1亿元,2016年9月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马建平变更为郭红印。
 
  该公司的司法协助信息显示,2017年8月1日,马建平被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冻结216.66万,冻结期限至2019年7月31日;2017年11月9日,马建平被安平县人民法院冻结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6200万元,冻结期限至2020年11月8日;2019年3月21日,马建平被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冻结500万元,冻结期限至2021年3月20日。
 
  澎湃新闻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和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部分法律文书获悉,马建平涉及多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民事纠纷,未履行“还款141.4万元及利息,承担受理费9492元、保全费5000元”的义务;未履行“支付申请人本金等共计1219.3万元”的义务;未履行“偿还原告1500万元及利息”的义务;未履行“支付申请人本金等共计1052.3万元”的义务等。
 
  近日,衡水市安平县王彦彬又曝新料:马建平不仅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还因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安平县警方立案调查。
 
  根据王彦彬提供的资料显示:2015年12月23日,河北省安平县法院下发(2015)安民二初字第6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邯郸市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建平)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彦彬借款2500万元,并支付2015年5月18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2500万元本金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时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被告马建平、马建法、刘红卫、永年县建发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建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永年县高新线材有限公司对以上借款本金以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安平县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邯郸市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等三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8年6月22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12月20日,安平县公安局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2019年1月8日,安平县公安局正式立案调查。
 
 
  澎湃新闻还报道称:针对河北邯郸市永年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建平成失信被执行人一事,4月17日,邯郸永年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区人大常委会接到相关反映后,已安排人员了解情况,如情况属实将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该事件的进展,媒体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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