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经营是民营企业自我保护有效路径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2-20 10:24:49
  合规经营是民营企业自我保护有效路径
 
  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既有外部社会公平环境的因素,也有民营企业内部自身因素。从民营企业自身方面讲,合规经营是民营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有效路径。在近期于京举行的一系列关于民营经济权利保护的论坛和研讨会上,许多律师就民营企业自身如何完善合规经营提出了不少建议。
 
  制约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企业内部因素,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治企”意识淡薄。从整体数量上看,90%以上的民营企业是中小微型企业。这些中小微型企业大部分是家族企业,其典型的组织架构是以企业创始人为核心的集权化治理结构,并未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真正建构起现代企业制度,不按照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办事,缺乏科学有效的内外监控、反馈和制约等治理机制,导致民营企业战略决策的正确性和高效性大打折扣。二是“依法承责”意识不强。很多民营企业由于自身实力有限,在信用、劳动用工、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问题。三是民营企业对“依法维权”有畏难情绪。很多民营企业在被侵权时,怠于或不敢运用法律给予的维权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应该看到,合规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多年以来,我们在为众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了民营企业的上述痛点对其自身发展的掣肘、对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企业合规能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起到巨大的帮助。“合规”的概念肇始于上个世纪的金融行业,在本世纪初被引入企业管理范畴中。企业“合”的“规”至少应包含三个层面: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企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商业伦理、道德操守等。
 
  具体到实际操作来说,“浸入式”合规法律服务可以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企业设立、企业治理(构建现代公司制度)、经营管理、合同签订和履行、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劳动争议)、激励和约束员工(包括高管)、税收、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并购、合法退出市场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合规进行,都离不开法律专业人士的服务和帮助。包括法律在内的“规”与人、财、物一样,对企业而言都是一种资源,都能为企业创造财富。这种法律服务不同于人们传统观念上的侧重于“事后介入”的律师服务(审合同、提供咨询、解决争议等等),更强调“事前参与,事中监督”,“浸入”企业诞生、运营、退出的全过程。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重大的危机不仅是市场风险,更多的是法律、政策风险。如何正确解读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颁布和修订会带来何种变化,都是企业为了全方位防范风险必须关注的重点。民营企业面临的困境在其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大前提下,自身做好企业合规,将会促进民营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帮助民营企业走得更远。
 
  通过分析近十年劳动争议的代理,我们发现劳动争议现状有三个特征。第一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高发。第二是企业的败诉率非常高,高达90%,员工的维权成本很低。第三,高发争议类型最多的就是解除的问题,有一半以上的争议都是跟解除有关的,解除会伴随着劳动报酬的索要,加班工资,奖金,未休假工资。
 
  为什么会企业败诉率这么高呢?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是法律上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举证责任倒置,企业要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就是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一个完备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第三就是管理层法律意识不强,对法律的了解不够。第四就是企业内部的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很多企业在管理过程中更注重利润的增长,而往往忽略了日常管理规范的建立。你的制度得合法,比如,法律规定你用人单位必须要强制缴纳社会保险,不能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不给社保了,给你多发点工资。再比如,规章制度要通过全体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讨论,要履行民主程序。
 
  企业在用工管理当中,应该有一套什么样的、具备哪些内容的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我们给企业做出这样的用工制度的设计。
 
  第一个最核心的一块要有一个完备的制度,这个制度最后会组成一个员工手册。有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则,然后,入职招聘,试用期管理,岗位职责,公司福利,培训,竞业限制,奖惩,绩效考核,到最后离职。整个的体系设计当中一定要有一套体系化的建设。
 
  第二,就是协议系列。除了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作为高管可能要赋予他一些股票的期权,有单独的高管劳动合同。对技术人员,他可能要承担一个非常大的保密和限制的义务。对销售人员,要单独设计一个专门针对的劳动合同。可能还要录用一些退休反聘的、在校的大学生,可能就涉及到劳务合同。
 
  第三,就是通知和表单系列。在员工劳动关系的管理当中,会给员工发一些通知,会让他填一些表格了解他的信息。小小的员工信息表,会给企业搜集到很多日常管理有效的信息。包括员工的确认表,对信息的确认。试用期考核表,我们拿它去对试用期员工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变更单,绩效考核表,以及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时候,要发给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通知。
 
  第四,就是内部的管理流程。这个流程也是从员工入职到离开,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变更,在履行过程当中有提职、加薪到最后的解除,用工管理流程的设计。
 
  第五,也要有一个指导手册指导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他们怎么去管理员工。员工入职怎么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管理,解除的时候要发什么通知,做什么准备,专门对HR有一个人力资源管理手册,这也是科学有效的体系应当具备的内容。
 
  我的观察,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家普遍存在一种与税收有关的不安、焦虑。很多时候,对民营企业家进行刑事追究,那就是税收,或多或少都会有问题。
 
  产生这种焦虑的背景是什么?2018年,国地税合并,以后它的信息更加准确,这是第一点。第二点,税务机关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直管,标准更加统一,执法更加严格,大家会感觉到一种普遍的压力。还有,就是社保入税,如果把过去没有交的社保税全交,很少有企业能承担这样的压力。国务院和总局也做了规定,过去欠缴的就不用补了。那以后怎么办,大家很焦虑。还有,就是个税法的颁布,今后我们每个人的财产,不管你的动产还是你的不动产,包括财产的流动税务局都可以知道,我们每个人从财产的角度成为一个透明体,这个时候我们的压力会特别大。
 
  总体而言,我们的民营企业家为什么会有焦虑?真正的根源我用一句话表述,就是企业家自身的涉税行为与税法的要求出现偏差甚至严重背离。如果我们跟税法完全一致,大家可以安心睡觉,但是我们做不到这一点。可以仔细分析一下我们的涉税行为和税法要求产生的偏差到底是什么。
 
  税负的压力,大家普遍感到税费压力确实很大,压力大了以后很容易在交税上做文章。但是,从风险防范角度来说,税收的问题怎么解决。我们的中小企业,我们的民营企业确实觉得税负太大,要不断地提出政策要求,反映我们觉得不合理的税收负担,这是防范压力的方面。
 
  当然,另一方面,也要提升纳税意识与习惯,我们应该还是形成一种意识,有能力的时候还是应该为国家尽可能贡献多一点的税收。有一些从事经营的人,纳税的意识确实有待于提升。我跟微商接触过,有的微商一年可以做十几个亿,你问他税收交多少,几乎不交税,因为他没有办登记,这也太过了。个税法和电商法出台以后,都是2019年1月1号,有能力的微商应该提升合规纳税能力,这是我们的基础。
 
  除了合规以外,还可以做一些税收规划,做一些税收筹划来减缓我们税收的负担,其实这里有很多的空间。所有国家给的税收优惠是否全部用足,有很多的税收优惠,可以多达几十项税收优惠,是否全部用足,比如说股权架构等等各方面,我们的税收规划是否做好了。有的企业会说,税收太复杂了,我没有办法按税法要求来,这怎么办?还是要不断地提高税收意识,学习如果觉得有压力,那就请专业人员解决。现在的税收中介服务也是做得很好,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去是一个趋势。在这个过程当中,大家最不愿意遇到的一个事情,就是发生争议。争议发生了以后,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走出去会遇到哪些争议。
 
  第一,合作伙伴之间的争议会经常发生,这类争议就是我们说的投资合伙之间的争议。第二,会跟当地的供应商发生各种各样的争议,本质上这一类争议跟我们民营企业在中国遇到的争议是最相近的,只不过发生的地点会在当地。第三,会跟东道国政府争议,这一类争议有点像民告官,但是国外怎么做。
 
  一旦争议发生,该用哪种方式解决。
 
  首先是看契约规定,如果发生了争议应该在某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就是我们最常见的协议的约定。有的是看国内法规定,某个东道国规定,如果别的国家到这里开采石油,所有的争议都由我某某法院管辖,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规定。还有,经常看到的是双边约定和多边约定。
 
  选择解决争议方式,最常见的一类是协商或者调解。协商就是双方坐下来做调解方案。而我们往往说的调解是由第三方调解机构组织调解,法院、仲裁协会,争议解决部门都会成立自己的调解机构帮助大家调解。
 
  国际仲裁又是另一种经常用到的方式,仲裁会是一个非常快速的一个方法。在合同中一定要规定,如果发生纠纷我们选择由哪一个仲裁机构进行管辖。为什么会说仲裁是一个比法院判决适用更为广泛的概念,因为有公约,我们称之为纽约公约,规定了所有公约的参加国只要是合法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就可以在参加国进行执行。中国法院的判决很难在其他国家的法院得到迅速的执行,但是有了纽约公约之后,不管哪个国家的仲裁机构只要是合法成立的,它就可以在其他缔约国的法院里得到执行。
 
  除了协商和仲裁以外,另外一个可能经常要用到的就是东道国救济。中国的民营企业去国外投资,比如被海关处罚了,必须在当地做行政的诉讼,我们的民营企业投资人可以跟当地东道国的政府打官司,这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公约。仲裁机构不受理国家主体的案件,但是这个机制受理。中国1993年就已经加入这个公约。整个机构是由世界银行牵头,世界银行的行长就是理事会的主席。
 
  走出去要注意哪些具体的事情。
 
  首先,先要调查所在国的投资条约,它跟别的国家有什么协议吗,然后在这个情况下做出相应的规划。第二点,需要聘用当地的优秀律师全程参与服务,因为毕竟项目在当地,70%以上的纠纷都需要在东道国当地解决。第三点,要做好当地法律法规的合规工作,合规是过去一年来,对中国所有公民、企业来说,非常深刻的一个话题。有贸易合规,有出口合规,有环境合规,甚至有宗教合规,这些事情一旦发生都会是巨大的事情。( 记者 金国中)(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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