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体系将突破信用扩张“最后一公里”

理财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2-13 11:37:21
  我国银行体系将突破信用扩张“最后一公里”
 
  通过对我国银行业进行进一步的市场化、国际化改革,通过监管体制与内部激励相容机制的调节,我国银行体系能够突破信用扩张的“最后一公里”,商业银行将迎来资产负债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而这是我国当前逆周期调节政策周期之下,迫切需要银行体系完成的重大使命。
 
  在市场经济日渐发展、金融监管日渐强化的今天,银行过度汲取社会资本,却难以再不计成本对实体经济进行信用扩张,这就促使我们尽快建立一个以法制与信用为基础的现代金融市场。唯有金融市场可以化解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进行信用扩张的固有风险集中难题,从而真正支持社会融资需求。
 
  2018年,我国的货币政策实现了从实质偏紧向松紧适度的转变。为了降低银行负债成本,促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央行于2018年实施了四次降准,累计释放基础货币两万亿元以上。2019年1月4日,央行又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各50个基点,累计释放资金约1.5万亿元。考虑到1—2月份有包括MLF一季度到期、缴税、地方债提前发行等较多资金回笼,春节跨年资金需求旺盛,本次央行实际净投放资金规模大致在8000亿元。回顾这五次降准,银行间流动性实现了极大宽松,而实体部门的融资条件却难言有实质性改善。银行向实体信用扩张的最后一公里症结何在?又如何纾解?
 
  今年降准之后,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持续保持合理充裕。相关数据显示,当前银行间市场流动性非常宽松,这里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跨年后1月初的流动性都会比较松的季节性因素;二是降准落地,市场对资金面的宽松预期得到进一步强化。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随着短端利率降低而下行。
 
  与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的宽松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银行向实体信用扩张“最后一公里”的传导渠道阻滞。从信贷与社会融资数据来看,贷款结构变化依旧不大,票据冲量明显。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贷款还是存款的流动性都依然在向居民部门倾斜,表现为居民的新增贷款和存款都多于企业。在银行风险偏好下降的局面下,其将资金配向居民部门,而非实体企业的意愿明显。存款和社融增速继续创新低,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表外非标项目继续萎缩,股权融资较去年同期大幅萎缩,社会融资主要靠信用债和ABS等标准化资产来支撑,但信用债增量主要还是3A评级的债券增量为主,显示多数央企、国企仍是债券融资的主要受益方。
 
  从总量结构看,我国目前融资方式仍主要是银行贷款,而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规模占比均不高。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合计比例仅为6.52%,金融资源在国有部门的低效配置与民营部门的融资饥渴并存的格局并未改变,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据世界银行2018年发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报告》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达1.89万亿元人民币,约占同期GDP的1.7%。
 
  从信贷利率上看,银行贷款中约占比十分之一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这部分贷款对象主要为国有企业,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民营中小企业即便可以顺利获得银行贷款,其利率通常也在基准利率上浮30%以上。
 
  银行向实体进行信用扩张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是银行间货币市场流动性宽松与实体企业融资艰难的真实写照。银行得到央行的增量基础货币之后,理论上的确增加了其信用派生的能力,但为何其对实体部门尤其是民营部门、小微企业部门的信贷投放仍然顾虑重重?其背后的症结既有信用扩张意愿不足,也受信用扩张能力的制约。两者叠加,导致了银行向实体企业信用扩张受阻。
 
  第一,银行资本条件的制约。曾几何时,我国银行品尝过信贷质量恶化的切肤之痛。21世纪初,中国银行业濒临技术性破产的边缘。伴随中国银行业的改革重组,我国银行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标准统一的银行内控风险标准体系(以资本充足率CAR=资本/风险加权资产为核心),特别是在巴塞尔Ⅲ实施后,2012年开始,我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持续提高。未来几年,国际系统重要性银行还要按照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统一安排实施总损失吸收能力资本要求,与之对应,相关银行的资本要求还会继续提升。这自然会对银行资产扩张形成制约。
 
  我国商业银行对于资产质量的严苛追求对于实现银行稳健经营、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护广大储户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全球及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而言。
 
  随着银行资本充足率内控指标全面实施,银行想要扩张资产就会受到资本成本的制约。从资本充足率的公式可知,若银行意图通过内源融资(即依靠核心一级资本在分红之后的自然留存实现对风险加权资产增速的超越)实现资本充足率的自然提升,在分红率33%左右条件下,银行ROE(股权收益率)水平需要维持在15%以上,才可以实现资本年均自然增长10%左右,从而实现对风险加权资产年均增速(10%以内,2017年为8%左右)的超越,达成CAR自然提升的目的。但假若CAR监管标准继续提升、资管新规实施之后表外资产回表占用资本(将原本有意通过表外资产漏提少提的风险加权资产还原表内)、银行ROE水平下降,则银行将立即面临风险加权资产扩张的资本约束,即所谓的“缺资本”困境。
 
  为了维持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指标,商业银行势必要降低风险加权资产的扩张速度,从而被迫减少信贷投放,转向投资低风险权重的国债、地方政府债等资产,导致小微企业更加难以通过银行间接融资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如果不在强调银行对民营、小微信贷投放的同时,及时推出合宜的银行资本补充预案并丰富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却强行推动不良率数倍于国企信贷的民营、小微信贷,则可能在未来民营、小微信贷无法实现还本付息时,连带使得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恶化,加剧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在经济下行、企业经营环境总体恶化的周期中,银行资本条件的制约将会强化,即现代银行信贷业务在资本条件约束下的顺周期性。显然,这与经济下行期间银行所需承担的信用扩张任务不相符,因此这种信贷投放的顺周期性不利于货币信贷宽松政策。
 
  第二,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与问责机制的压力。基于目前普遍的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与问责机制,不良贷款暴露之后的责任追查将跟随经办人员终身。不良暴露之后,经办人员不允许辞职,而是多数将被强行离职下岗执行不良清收任务。即便在不良暴露之前离职,由于银行一般都与相关人员签有责任条款,离职之后一旦其经办的贷款暴露成为不良资产,银行有权对其终身追责。
 
  银行信贷人员在上述严厉的风险暴露处罚问责机制之下,面对信用风险较大的民营、小微企业自然选择规避。在头部大型民企信用风险暴露的情况下,银行业务人员更加难有意愿向信用风险相对更高的小微企业投放信贷,除非有充分可靠的抵押物,而这却恰恰又是小微企业所欠缺的。即便有抵押物品,银行一般也严格控制抵押贷款的期限(通常在一年内)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即便企业有真实扩大再生产贷款用途,以相关商业地产抵押贷款,一般期限也不超过3—5年,且贷款审批权限要上收到总行层级,审批难度大大增加。
 
  由于贷款期限拉长,其利率水平水涨船高。在实体投资回报率日益低迷的背景下,银行的谨慎加之企业的确也不知获得长期资金用于何种实际扩大再生产用途,因此基于各种因素,银行与民营小微企业都倾向于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同时,银行严格限制企业以商业地产进行循环再抵押,抵押物的出售(连带贷款偿还义务转移)也面临重重困难,以至于企业不得不在一年期限内不断滚动短期贷款以获得流动资金,这就相应增加了企业的资金链压力,也使得企业无法获得长期资金以进行中长期的生产及投资安排。
 
  第三,商业银行体系经营模式陈旧,风险对冲能力低下。我国银行基本盈利模式仍然是存贷款息差模式,资管新规之前通过大肆扩张表外非标,做低表内风险加权资产以提高自身资本充足率,也是为了有更宽裕的资本条件去扩张资产。
 
  本质上,银行也是企业,很多系统重要性银行还是上市公司,那么谋求尽量扩张经营,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是,基于银行业务的顺周期特性,在当前形势下,尤其是考虑到我国银行间接金融占据总社会融资的绝对主体,银行仅仅将经营目标定位为利润最大化不利于整体适度的货币金融条件的维系。容易形成在经济下行期、信用风险暴露期,越发倾向服务于央企和国企的倾向,从而进一步恶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
 
  假若要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扩张信贷则不但要面对严格的内控约束,以及未来风险暴露期的终身追责,还要耗费人力物力对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区别定价,负担十分沉重。显然,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敬而远之,选择信用风险低且有政府信用隐性担保的央企、国企更加省心省力。久而久之,银行对于企业的信用风险区别定价能力持续不足,且由于我国外部独立信用风险评价事业的混乱孱弱,信用评价及风险区别定价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进程当中的一个顽疾。
 
  同时,由于当前银行业务模式都较为保守,即便如金融市场部门,每天的交易也维持在银行间市场一些风险回报较低的金融工具上,比如国债、地方政府债、城投债等。这就使得我国银行体系长期没有进行较为复杂金融交易的能力,限制了银行运用大量复杂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对冲的可能。国际银行业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金融衍生工具对于银行实施信用风险对冲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施风险对冲操作的同时,也相应释放了银行对于一些潜在信用风险较高的客户进行信用扩张的空间与可能性,从而使得实体经济的融资条件得以进一步宽松。
 
  通过对于信用扩张“最后一公里”问题症结的详细分析,我们对于纾解该问题,进而优化实体经济的货币金融环境,切实帮助广大民营企业与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监管机构应在银行资本/资产约束标准方面进行优化,进一步激励商业银行参与股权与类股权的直接融资活动。根据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巴塞尔协议Ⅲ—最终版》,对商业银行持有资本市场股权和类股权融资工具风险权重进行了一定调整和明确。首先明确了对于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券及其他未明确规定的非股权资本工具,将被赋予150%的风险权重;商业银行持有的投机性未上市股权,风险权重为400%;对于绝大多数其他情况商业银行持有的股权,风险权重为250%。其次是明确了在监管机构特许情况下,允许商业银行运用金额不超过一二级资本总额10%的资金开展股权投资,并可享受风险权重100%的优惠。
 
  我国监管部门可以借鉴美国等国家的成功经验,以制定银行体系通过风险共济基金对实体企业进行救助投资的相关业务如何进行资产风险准备计提的具体规定,激励银行体系通过相关实体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进行市场化资本挹注。
 
  当前,银保监会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资金投放力度,保障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准确把握促进经济增长与防控风险的关系,正确理解监管政策意图,充分利用当前流动性充裕、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的有利条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扩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例如,调整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鼓励银行利用拨备较为充足的有利条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核销力度,腾出更多信贷投放空间。推动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债转股尽快落地,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督促银行适当提高利润留存比例,夯实核心资本,积极支持银行机构尤其是中小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打通商业银行补充一级资本的渠道,增强信贷投放能力。相关措施应继续坚持,并研拟适时适度增加力度,提升银行必要时刻补充资本的渠道与工具,以保证银行资产扩张的资本条件,夯实银行体系向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进行信用扩张的资本基础。
 
  二是监管机构应继续坚持指导银行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加强对不良贷款形成原因的甄别,落实尽职免责要求,进一步调动基层信贷投放积极性,银行也需加强为实体经济排忧解难的经营宗旨与服务意识。优化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考核办法,加强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监测考核,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督促银行机构综合分析民营企业风险状况,加大对主业突出、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价格,适度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扩大银行业发展的市场化与国际化程度,尽快提升我国银行业服务的专业性。未来我国金融业将面临国际同行的竞争压力。银行业很难延续以往国家银行体系之下的路径依赖,即选择模式相对简单、风险相对较低的业务而获取丰厚的利差收入。应该立足于深厚的人财物力资源积淀与网络优势,大刀阔斧地进行发展模式创新改革。调整自身业务结构与业务发展方式,提升自身全方位利用金融市场进行业务拓展与风险对冲与规避的专业性,有效提高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与资产证券化技术进行资产风险分散配置的能力,以进一步释放资产业务扩张的空间,为改善实体融资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服务。
 
  大力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创新性发展大量金融衍生工具,对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壮大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受益于近年宏观审慎监管的强化,金融业综合统计系统的建立,进一步发展我国衍生品交易的时机已经日渐成熟。
 
  我们相信,通过对我国银行业进行进一步的市场化、国际化改革,通过监管体制与内部激励相容机制的调节,我国银行体系能够突破信用扩张的“最后一公里”,商业银行将迎来资产负债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而这是我国当前逆周期调节政策周期之下,迫切需要银行体系完成的重大使命。虽然这其中总是无可避免地蕴含着资产风险水平上升的隐忧,但是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本身就是持续风险经营的过程,在银行合理进行业务扩张,进而支持实体经济复苏的过程当中,从历史经验看,银行的经营风险反而可以得到缓释,而不是加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关键是要适应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稳定就业的需要。只有经济好了,金融才能稳定和发展。
 
  当前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在全球银行业之中已经首屈一指,但是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用支持,却趋于弱化。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由银行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模式,在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方面相对于金融市场存在“先天不足”。在市场经济日渐发展、金融监管日渐强化的今天,银行过度汲取社会资本,却难以再不计成本对实体经济进行信用扩张,这就促使我们尽快建立一个以法制与信用为基础的现代金融市场。唯有金融市场可以化解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进行信用扩张的固有风险集中难题,从而真正支持社会融资需求。(作者: 刘锋 张宸)(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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