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力争2020年底前建立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录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2-18 14:26:33
  东莞力争2020年底前建立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录
 
  “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积分入学租购同分”。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12月17日,市房产管理局草拟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要求,东莞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到2020年,力争发展不少于10家的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筹集不少于8万套的租赁住房。同时,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制度,力争在2020年底前建立全市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录。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鼓励房地产企业规模化租赁经营各类园区的配套住房、商务公寓,并通过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引入专业物业管理等措施,满足周边就业人员的居住需求。
 
  《意见》提出,各镇街(园区)要制订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按照有关政策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落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明确提取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手续,通过系统自动对接实时获取申请人住房租赁合同信息,加大力度提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住房的支付能力,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将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
 
  入住住房租赁企业房源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非户籍承租人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可以该租赁住房作为申请地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对于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租购同分” 。
 
  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新入户人才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租赁住房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可向租赁住房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由租赁住房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加强城中村房屋租赁信息登记管理,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统一纳入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监管。鼓励村集体成立专业化房屋租赁企业,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享受住房租赁企业相关政策优惠,并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村服务。
 
  根据《意见》,将成立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副局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房产管理局,承接市委政法委的住宅类出租屋租赁管理和市房产管理局的非住宅类出租屋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的统筹协调工作。
 
  市民对《意见》有建议和意见请于12月21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通信地址:东莞市南城宏图路市房管局六楼出租屋管理科。邮编:523079。电子邮箱:lorry1988@yeah.net。(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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