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恒:今年广东将清理不利改革的地方法规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3-11 10:09:15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肖志恒。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肖志恒

  (南都记者 薛冰妮 康殷 陈璐 ) 前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肖志恒在广东人大代表团驻地接受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联合采访。肖志恒说,今年广东还要对本省224部地方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改不利于改革的条文。修改的重点领域在于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条文。

  事事有法可依仍有较大差距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但肖志恒认为,与深化改革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需求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肖志恒介绍,英国、美国是世界各国中法律比较完备的国家,美国的法律多如牛毛,英国议会通过的法律也达9000多部。而目前,我国法律仅242部,政府行政法规只有700多部。在地方立法方面,香港立法会颁布的法律达600多部,政府行政规章有2000多部,基本做到一事一法,而广东目前有效地方法规仅有224部。内地要实现事事有法可依还有较大差距,这说明立法空间还很大。

  废止个别阻碍改革发展的法规

  另一方面,中央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提出改革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肖志恒表示,改革需要顶层设计、法律体系、先行先试,同时并举。结合实际,广东在地方立法方面要重点在三个方面推进:

  首先,对深化改革过程中迫切需要以立法保障的事项,广东需要加快地方立法,填补法律空白。如广东目前正在推进《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广东社会组织众多,加快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是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其次,广东要对本省224部地方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改不利于改革的条文,而修改的重点领域在于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条文。

  再次,广东要通过对地方法规的全面清理,废止个别确实阻碍改革发展的法规。目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已委托高校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进行研究。

  制定立法六道“必须”程序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首次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行总结。肖志恒说,广东人大在立法协商工作建立五项制度:公开立法制度、立法论证制度、立法听证制度、立法评估制度和立法咨询制度。

  为了让制度得到落实,广东人大还作出六个“必须”的规定:立法草案必须征求在粤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基层人民群众的调查意见;必须召开论证会,反复论证立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必须开展评估;必须征求9个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咨询专家的建议;必须在广东人大网立法专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设立9个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是广东人大探索的另一个有效经验,广东人大还聘请66个地方立法咨询专家。近年,广东人大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的做法。去年,广东将《信访条例》、《救灾条例》委托给高校起草,前不久将《环境保护条例》委托给高校。广东计划委托第三方起草的法规要占地方立法草案的10%以上。

  立法六个“必须”

  立法草案必须征求在粤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基层人民群众的调查意见;

  必须召开论证会,反复论证立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必须开展评估;

  必须征求9个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咨询专家的建议;

  必须在广东人大网立法专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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