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计委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广东省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从2014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将对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惩。
严惩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
《实施方案》提出,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指导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对实施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依法严惩。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检察院、法院要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审判。重大案件上级机关要挂牌督办,坚决打掉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针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实施方案》提出,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重点区域和部门视频监控100%覆盖
对于如何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对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落实“三防”建设专项资金,争取在201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重点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移动目标报警系统和固定目标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防控网络体系。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安全监控中心应当建设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根据《实施方案》,2014年3月-9月为集中整治阶段。
东莞每年解决“医闹”费用超1000万元
目前,我市有关部门正在结合“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抓紧落实上述行动要求。
据市卫生局不完全统计,2005年至2009年全市共发生医患纠纷677宗,其中属于“医闹”事件的就有157宗。而2009年至2011年仅两年间,全市发生的医患纠纷达到了755宗,其中“医闹”事件118宗,全市正在运营的各级各类医院基本上都受过“医闹”的冲击。据悉,我市医疗机构每年用于解决“医闹”的费用平均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