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平:消除“霸王条款”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3-10 17:51:39

  莞讯网:上午,东莞市消委会召开2014年“3·15”活动新闻发布会。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我市将开展近两个月的“霸王条款”征集令,凡2013年至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现“霸王条款”或疑是“霸王条款”的,都可向市消委会反映。

  2013年挽回消费者损失超2151万元

  据统计,2013年东莞市消委会及市工商局等各单位全年共接待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109975宗,涉案金额2200余万。邓国平通报称,2013年我市消委会、工商局、物价局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过2151万元。

  对新《消法》规定的商家价格欺诈行为的“退一赔三”,邓国平提醒企业,哪怕是一根针线,如果涉及价格欺诈,商家也要至少赔偿消费者500元。“消委会10个工作日内确定受理,处理完毕后一个月内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邓国平说,会通过媒体揭露、点评、曝光商家欺诈行为,并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列入诚信档案。

  新《消法》出台后,对企业欺诈行为是否应实名披露,让媒体曝光更具威慑力。对此邓国平表示,市消委按工商局制定的披露规定执行,根据实际情况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社会影响较大的欺诈行为、经营者进行实名披露。他提醒消费者遇到欺诈行为,举证要有技巧。“发现后先不声张,返回货架后拍下货架标价牌,投诉前先取证。”

  开展“霸王条款”征集活动

  商家经常利用一些“霸王条款”来免除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加重消费者负担。对此,市消委于3月15日至5月6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霸王条款”公开征集活动,重点征集餐饮、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房地产、物业管理、通讯服务、旅游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突出行业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通过来信、电子邮件(dgxwh315@163.com)、传真(0769-26986201)等方式,向市消委会反映,他们将组织专家对典型的“霸王条款”进行点评,督促问题经营者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且不废止的经营者,市消委会将依法移交行政部门处理。

  “‘霸王条款’是企业长期经营形成的,彻底清除需要行业监督和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邓国平表示,霸王条款的清理纠正需要过程,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引入退出机制 提高消费者服务维权站素质

  目前,东莞建成消费者维权服务站500家,基本覆盖了全市33个镇街的大型集中交易场所和民生行业的行业协会,有效地完善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邓国平通报称,2013年市消委会受理消费投诉4998宗,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受理并处理其中的2529宗,占消委会投诉总量的50.6%。

  接下来,市消委会将对服务站制定考核标准,引入退出机制,优胜劣汰,淘汰部分没有发挥作用、运作不规范的服务站,提高服务站工作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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