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0月东莞已为企业减负26.94亿元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1-20 12:04:58

  1至10月东莞已为企业减负26.94亿元
 
  东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后,非公企业收到了一份大礼包。在10部分50项举措160项具体任务细则中,如何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颇受企业关注。
 
  11月15日,市社保局局长邹联接受记者采访,就降低企业成本政策进行了解读,给非公企业吃下“定心丸”。
 
  邹联表示,市社保局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继续维持我市现行社保费的征收模式。继续维持养老保险单位费率13%的标准。实施企业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阶段性将企业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降至1.6%,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实施阶段性下浮。
 
  2017年以来,市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减轻实体经济负担、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的政策,按照“确保基金安全、确保参保人待遇不下降的前提下,做到能降尽降”的工作思路,对各险种的费率进行适度调整,从六方面减轻企业的负担,今年1至10月,已为企业减负26.94亿元,发放生育津贴5.02亿元。
 
  “我们主要通过‘五个保持一个到位’来为企业减负,主要内容涉及失业保险费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企业稳岗补贴和生育津贴六个方面。”邹联说。
 
  在对政策做解读的时候,邹联针对“五个保持一个到位”逐一为记者进行了梳理:保持失业保险费率全省较低水平;在2016年3月下调的基础上,又于今年3月起,实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1至10月已为企业减负6.63亿元。保持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低费率运行;继续保持企业费率1.6%的标准,1至10月,为企业减负12.55亿元。保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从今年1月起,在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30%,1至10月为企业减负3.52亿元。保持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全省最低并平稳过渡;省要求用3年时间过渡至全省统一比例14%,目前我市继续维持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3%不变,我市将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标准。保持生育保险费率较低水平;由于二孩政策等政策性因素影响,生育保险基金持续出现当期支付不足的情况,2017年11月起,我市将生育保险费率从0.46%调至0.7%,仍低于全省政策规定范围的1%以内,今年1至10月为企业减负4.24亿元。
 
  将企业稳岗补贴、生育津贴发放到位。在企业稳岗补贴和生育津贴的发放上,2017年我市共发放稳岗补贴6153万元,2018年正在开展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受理工作;同时,为弥补企业因生育职工发放工资待遇支出,我市积极将生育津贴发放到位,减轻企业招用妇女的成本,1至10月共发放5.02亿元。
 
  “目前,国家正在研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有关政策,省厅正在推进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实现全省统筹。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减轻实体经济负担的最新要求,继续执行减负惠企政策。” 邹联说。(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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