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讯网:3月3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在新《消法》即将实施之前,举办新《消法》宣贯暨行业规范研讨会,邀请广东法院系统审判业务专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吉生和广东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陈业淮对新《消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和探讨。古伟中局长、蔡立志副局长等领导和广东省基础电信企业、部分增值电信企业代表共112人出席了会议。
两位嘉宾认为,新《消法》进一步体现了公平与效率并举,更加注重公平,同时适度向消费者倾斜立法理念。此外,新《消法》明确授予了相关监管部门一定的职责,新《消法》实施后省通信管理局将承担更多的监管职责。与原《消法》相比,新《消法》有很多变化和亮点:明确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规定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连带责任;确立了特定商品和服务瑕疵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确立了非现场购物情形下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经营者的惩罚力度;明确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连带责任;确立了消费者维权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消费者非现场购物情形下的七天内无理由退货权。最后,嘉宾结合电信行业的诸多经典案例分析了电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十大热点问题,并就电信企业关心的问题及现场提问给予了清晰的解答。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