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讯网:近日,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网上有“新疆人在东莞杀人了”等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已查明,鲜某等6人在互联网上通过微博、微信群和贴吧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分别对鲜某等人作出治安拘留、罚款等处罚。
3月5日晚,万江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员工鲜某(男,23岁,汉族,四川省南充市人)在下班途中用手机上互联网时,看到“东莞有人被杀了”的信息后信以为真,并联想到昆明事件,随后用手机上网,在“百度贴吧-东莞吧”中编写并发布“新疆人在东莞杀人了”的帖子,称“今天在东莞地王广场有人被恐怖分子杀害,提醒大家出门注意安全”。
东莞公安部门希望广大网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市民。对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