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两级法院召开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9-25 14:36:25
  东莞两级法院召开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
 
  9月19日上午,东莞两级法院召开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三年以来东莞两级法院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对外发布了打击拒执违法犯罪5个典型案例。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东莞两级法院始终将依法打击拒执犯罪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专门措施,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今年下半年,全市法院在8-10月间开展“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内容包括加大拒执案件的审查移送力度、发布拒执案例、深化公检法执行联动配合机制等多项内容以高压态势打击各类拒执行为。
 
  据悉,2016年-2018年,东莞两级法院共办理执行案件17.97万宗,其中新收案件17.33万件,结案15.83万宗,执行到位金额共427.58亿元。2018年1月-8月执行案件总数6.15万件,其中新收5.27万件,同比增长19.93%,结案4.29万件,同比增长57.73%,执行到位金额180.58亿元。
 
  在办案过程中,各法院对态度恶劣、有能力拒不履行、触犯法律底线的赖债被执行人,坚决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乃至追究拒执犯罪刑事责任的强制措施。从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东莞法院共拘留770人,罚款382人次778.58万元,纳入失信名单7.22万人次,限制消费8.06万人次,限制出境227人次,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05案107人,审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共85宗,判处88人。
 
  涉及的罪名来看,全市法院从2016年1月至今审结的拒执犯罪刑事案件中,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有24案24人,占全部审结案件的28.24%,判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有18案20人,占全部审结案件的21.18%,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有43案44人,占全部审结案件的50.58%。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主要表现形式包括:1、拒不交付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共7件,约占29.2%;2、恶意转移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逃避执行,共7件,约占29.2%;3、具有违反财产申报制度、违反限高令等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共3件,约占12.4%;4、威胁恐吓执行干警,暴力抗拒执法,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共1件,约占4.2%;5、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共6件,约占25%。
 
  2016年1月21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2015)东一法涌民一初字第26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郭某棠应分两期向申请执行人刘某霞支付欠款200万元。该民事调解书于当日生效。因郭某棠未主动履行,刘某霞向东莞一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郭某棠于2016年1月26日将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赠与给儿子,并于2016年2月2日办理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登记。另外,在执行过程中,郭某棠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在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出境以及司法拘留十五日等措施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执行法院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郭某棠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5月8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覃某坚向申请执行人叶某华归还借款75.8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覃某坚未主动履行,东莞一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立案执行。
 
  2013年11月18日,东莞一院在被告人覃某坚位于东莞市万江石美社区的房屋张贴了封条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覃某坚拒绝履行,还将房屋张贴的封条及文书撕毁。2015年4月1日,东莞一院发出搬迁公告,责令覃某坚在期限内迁出该房屋,并制作执行笔录告知覃某坚,但覃某坚明确拒绝搬迁。因覃某坚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而拒不履行,并拒不迁出房屋,妨碍法院依法拍卖查封房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东莞一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覃某坚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4年3月,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李某周需承担约60万元赔偿责任。判决执行过程中,李某周一直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且拒绝报告财产,东莞二院于2016 年3 月25 日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又于同年4 月8 日对李某周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但李某周仍然拒不如实报告其本人及配偶名下财产情况,故意隐瞒其个人银行存款情况及配偶名下多处房产、土地的事实。(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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