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会组织须在10月31日之前年检
近日,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了社会组织限期年检公告,提醒东莞市各有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在今年10月31日之前年检,逾期不办理年检的,将列入异常名录(黑名单),并在东莞社会组织网公示。
公共要求,未办理年检或年报的社会组织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事,各社会组织可登录东莞社会组织网办理,详情请浏览东莞社会组织网“通知公告”栏目《东莞市社会组织2017年度年检公告》。
东莞哪些社会组织需要年检或报送工作报告呢?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凡2017年6月30日前在我市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参加2017年年度检查;凡在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应当报送2017年慈善组织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
东莞社会组织网:http://dgmzj.gov.cn/dgnpo
电话:22019613(社会团体、基金会)、21669918(民办非企业单位)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道同沙路段南侧(市中医院新院旁)(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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