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失能老人将获每人每月补贴100元至600元

镇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8-06 10:23:59
  街失能老人将获每人每月补贴100元至600元
 
  记者近日从厚街镇社会事务局获悉,《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出台,能力等级评定为1-3级的四类失能老年人可申请护理补贴。目前,厚街镇正在进行摸底等工作。
 
  “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失能老年人数也不断增加,为了有效帮助缓解失能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减轻他们的养老负担,建立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度。”厚街镇社会事务局有关人士表示。《方案》有效期至2023年7月18日。
 
  《方案》补贴对象为:具有东莞市户籍,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能力等级评定为1-3级的四类失能老人,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特困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人均家庭财产在本市低保家庭人均财产标准的1.5倍以下)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方案》规定,该项补贴主要用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护理、服务补贴。其中,轻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若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并取得《残疾人证》后,轻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补贴100元,即每人每月补贴200元;中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补贴200元,即每人每月补贴400元;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补贴300元,即每人每月补贴600元。申请人在申领失能补贴后,若失能程度严重或减轻,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补贴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护理、康复、服务等补助的老年人,按照最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到养老护理、服务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对个人发放的护理、服务补贴。另外,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记者从厚街镇社会事务局了解到,申请人需按照市有关规定到指定地点进行能力评估,评定为“失能老人”者,才可提交相关资料。
 
  符合补贴对象的失能老年人(申请人)或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领取《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表》或《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变更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填写完毕后交表至户籍所在居委会,由居委会收集资料并进行能力评估。
 
  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资料至户籍所在居委会,经过镇、市相关部门审核后,对符合补贴条件(或调整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从次月起发放补贴。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回有关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审核通过后,将在每月15日前将当月的护理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另外,申请或已享受失能补贴的老年人申办《残疾人证》,可按照本市《残疾人证》申办程序,向户籍所在地的残联部门提出申请,并到相应的定点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经鉴定符合残疾标准并取得了《残疾人证》后,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调整失能护理补贴申请,无需申请再次评估。(记者 尹金钟)(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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