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开始
日前,东莞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受理2019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的通知》。根据《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即日起至7月15日,东莞民政局受理2019年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
2019年专项资金将围绕《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扶持社会组织做大做强为主要方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开展社会公共服务。
通知显示,对东莞行业协会实施行业管理、自主开展行业标准制定、产业政策和规划研究,以及开展促进行业内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相关活动和项目,按照经审核的项目开展经费预算的50%给予资助,每个社会组织每年资助不超过25万元,该项仅限社会团体申报。
东莞将重点资助规模较大、职能重要或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功能的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项目。其中,公益性服务按照项目经审核的经费预算的70%予以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其他社会公共服务,按照项目经审核的经费预算的5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019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受理单位为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社会组织应登录社会组织综合申报平台http://219.130.55.172/ujet进行网上申报。
根据《社会组织综合申报平台(专项资金、登记评估、资质目录)申报人员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已注册可直接登录),并依照项目申报书与预算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不再受理其他任何形式的申报。
申报条件
凡在东莞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
1、在东莞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成立,运作合法合规;
2、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3、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计划;
4、所申报储备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政府相关资金资助的项目;
5、申报单位曾经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三年内没有出现未完成项目的情况,没有虚报冒领、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助行为。(申报联系人:杨小梅)(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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