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讯网:昨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在建水务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水务局决定对在建水务工程施工工地实施视频监控。根据市水务局印发的相关办法,符合条件的水务工程都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工地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及录像,以实现市水务局与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多级远程网络监控和管理。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12月20日起,新开工的水务工程,符合规定条件的都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这些条件包括:工程投资概算超过500万元的水闸、泵站、净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发生过施工安全事故的;被市水务局或其委托的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两次及以上的;被市水务局或其委托的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后,经复查逾期未改,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涉及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其他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水务工程。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工程工地都要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
市水务局要求,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点安装数量应不低于以下要求:工程投资概算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3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个;工程投资概算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2个;工程投资概算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不少于3个。